情況介紹
2014年第十一屆全國中學生排球聯賽於8月7日至8月13日在成都市第七中學(高新校區)體育館舉行。
有江蘇海門中學、河北衡水中學、湖南省澧縣第一中學、上海市市北初級中學、澳門青年、重慶市樹人中學校、山東省實驗中學、內蒙古包頭第一中學、太原市成成中學、重慶市求精中學、重慶市田家炳中學、重慶市第八中學、湖南長沙周南中學、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棠張中學、長春市十一高中、重慶市巴蜀中學、太原市第三實驗中學、齊齊哈爾市第三十二中學、山東省濰坊七中、上海復興高級中學、齊齊哈爾市實驗中學、深圳市龍崗區布吉中學、鄭州市第九中學、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24支球隊參加了比賽。
比賽由中國中學生體育協會、中國排球協會主辦。
開幕式全景1
開幕式全景2競賽辦法
(一)、執行中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的《排球競賽規則》
(二)、賽制:根據參賽隊伍多少,將採用分組循環、交叉等賽制。
小組賽
(1)、小組賽根據報名隊數和上一年比賽的成績可分為多個組進行小組單循環賽,根據比賽的成績排出小組名次。
(2)、小組循環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編排。
(三)積分與決定名次的辦法
1、小組循環賽採用三局二勝制;
(1)勝場2:0時,勝隊得3分、負隊得0分;勝場2:1時,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棄權取消所有比賽成績。積分高的隊名次列前。
(2)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隊伍排名按照以下方法進行:
1)取勝場次多者排名靠前;
2) C值(總勝局/總負局)大者排名列前;
3) Z值(總得分/總失分)大者排名列前。
若兩隊Z值相等時,則兩隊間最後一場比賽勝者排名在前。當三隊或三隊以上Z值相等時,則僅在該幾隊之間按照上述決定名次的順序決定。
2、交叉賽和決賽階段的比賽,根據隊數多少、場地和時間等因素,再決定比賽賽制。
最後排名
第一名
| | 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
|
第二名
| | 鄭州市第九中學
|
第三名
| | 深圳市龍崗區布吉中學
|
第四名
| | 齊齊哈爾市實驗中學
|
第五名
| | 上海復興高級中學
|
第六名
| | 山東省濰坊七中
|
第七名
| | 齊齊哈爾市第三十二中學
|
第八名
| | 太原市第三實驗中學
|
第九名
| | 重慶市巴蜀中學
|
第十名
| | 長春市十一高中
|
第十一名
| |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棠張中學
|
第十二名
| | 湖南長沙周南中學
|
第十三名
| | 重慶市第八中學
|
第十四名
| | 重慶市田家炳中學
|
第十五名
| | 重慶市求精中學
|
第十六名
| | 太原市成成中學
|
第十七名
| | 內蒙古包頭第一中學
|
第十八名
| | 山東省實驗中學
|
第十九名
| | 重慶市樹人中學校
|
第二十名
| | 澳門青年
|
第二十一名
| | 上海市市北初級中學
|
第二十二名
| | 湖南省澧縣第一中學
|
第二十三名
| | 河北衡水中學
|
第二十四名
| | 江蘇海門中學
|
女子冠亞軍爭奪戰
女子冠軍隊伍捧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