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4年三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是三亞市人民政府2014年發布的一份公告。

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1〕100號)規定和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範圍及待遇
本次招聘74人。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和資格詳見附表。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3、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學歷條件均為國家承認學歷;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資格及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監察、紀檢、法務部門調查的;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迴避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式
(一)發布信息
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亞市衛生局網站、海南日報和三亞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三亞市衛生局一樓(解放三路546號)。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直接登錄三亞市人民政府或三亞市衛生信息網下載報名表(一式兩份),按照樣表填寫列印後到現場進行報名。
(2)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證書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核原件收複印件);②近期3張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底照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必須一致);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列印學歷證明(報名時現場提供查詢證明);④屬行政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的,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4)已經通過201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考試成績單及成績合格證明。
(5)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小於3:1,達不到這一比例要求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特殊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外)。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於2014年12月29日17︰00前到三亞市衛生局人事科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予受理。每個報名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多報的視為無效。
(6)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參加筆試的有關事項於2014年12月30日在三亞市政府網站和三亞市衛生信息網公告。考生可在三亞市政府網站和三亞市衛生信息網下載並列印准考證。考生應自行貼上照片(准考證照片應與報考時的照片一致),於2015年1月9日17︰00前到三亞市衛生局人事科確認並蓋章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7)報名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筆試
1、筆試按專業進行分類,內容為各專業基礎知識(占60%)和公共基礎知識(占40%),公共基礎知識包括公文知識、時事政治、衛生法律、衛生政策等。
2、筆試採取閉卷形式。筆試分值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的整體情況確定。
3、筆試時間與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在三亞市衛生信息網公示。
(四)面試
1、根據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1︰3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
2、筆試成績公示後三個工作日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3、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未達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4、面試時間與地點:以三亞市衛生信息網公告為準。
5、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在三亞市衛生信息網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2、按上述排列,從高到低,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和考察。
3、市衛生局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可根據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復檢,並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4、考察由市衛生局組織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迴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應聘人員經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該職位按規定遞補。
5、體檢時間以公告為準,地點另定。體檢費自理。
(六)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三亞市政府網站和三亞市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後,如無異議,由市人社部門報市政府批准後,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和相關程式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無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人員,3年內未能取得相關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四、招聘工作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迴避制度等規定的行為發生。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二)報考中,對於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後無故不參加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計入我市衛生系統報考誠信檔案。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係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後果自負。
(二)招考專業分類原則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專業參考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等確定。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定確定。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三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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