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事件

2014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事件

2014年11月6日網上有傳言稱,參加雙11活動的電商商家反映,已陸續接到京東發布的緊急通知稱,工商局要求一律禁止電商平台使用折扣價和參考價等信息。商家必須在今天內把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京東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只能保留商品促銷價。

這或將導致平台和商家所涉及的大量促銷廣告需重新設計,行銷效果付諸東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事件
簡介,京東商家接到相關通知,工商局反應,相關負責人表示,禁止“先漲再降”,禁止使用史上最低價,京東反應,

簡介

2014年11月6日訊息,已經有參加雙11活動的商家陸續接到來自京東的通知,稱勒令自營和POP商家於今日內撤銷店鋪內關於參考價、最低價、折扣等信息。這或將導致平台和商家所涉及的大量促銷廣告需重新設計,行銷效果付諸東流。
2014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事件
商家截圖顯示,京東已經發布緊急通知,稱工商局要求,一律禁止電商平台使用折扣和參考價等信息。
因此,商家必須在今天內把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京東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商家只能保留促銷價。

京東商家接到相關通知

據商家爆料,收到工商總局訊息不僅僅是京東,包括天貓在內的多家電商平台均在列。“剛剛接到小二通知,所有雙11活動頁面不能出現 參考價 吊牌價 原價 折扣 這樣的字樣,二期今天18點之前必須全部修改好。”某箱包B2C官網電商負責人表示。
京東商家接到的相關通知京東商家接到的相關通知
天貓、京東、亞馬遜、噹噹、1號店等眾電商平台接連掀起的雙11促銷大戰中,使用上述敏感字眼做廣告的頁面、店鋪不在少數。
以京東為例,其商家店鋪的每個商品詳情頁上幾乎都標有“京東價”,天貓的雙11促銷頁面上則直接標有折扣信息,例如“全場5折”“不止50%off”“原價XXX,促銷價XXX”的字樣,而在商品詳情頁上,也會寫有“專櫃價”,而實際上,很多網際網路品牌線上下並無銷售。

工商局反應

相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這些傳言,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雙11”促銷確實引起工商總局的關注,之前依法行政已約談過電商提出要求。但也不會過度干預市場,沒有發布過這類通知。
2014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事件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消法》要求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商家不標註真實的原價和真實的折扣,也是違法行為,同樣會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據悉,2014年10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曾召集包括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商城、聚美優品、攜程、58同城、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約談,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的問題,採取措施防範。
針對2014年“雙11”指出,電商應糾正網路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路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混亂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還明確要求電商,必須在網站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排查促銷者的經營資質、身份信息,全面梳理網路商品價格,防範經營者採取“先漲價後降價”的方法虛構優惠促銷,欺騙消費者。

禁止“先漲再降”

對此,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召開網路市場促銷行為行政指導約談會,召集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296.64, 0.12, 0.04%)商城、聚美優品(24.6, -0.44, -1.76%)、攜程(54.3, -0.40, -0.73%)、58同城(39.49, -1.24, -3.04%)、去哪兒(25.83, 0.40, 1.57%)網10家電商,了解“雙十一”開展促銷活動準備情況,並對網路促銷活動的組織實施提出要求。
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表示,要高度重視並糾正網路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路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管理混亂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切實糾正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虛假信用評價等問題。
據悉,此次約談,總局要求電商平台梳理以往集中促銷活動出現的問題,採取公開促銷規則、如實標明價格、排查違禁商品、保障商品質量、完善技術和物流保障、制定投訴處理預案、不實施不正當競爭等具體措施,防範集中促銷活動成為消費者集中投訴詬病的重災區,實現有質量、有內涵、沒有水分和隱憂的發展。

禁止使用史上最低價

針對2014年“雙十一”促銷活動,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要求網路經營者正視存在的問題,要高度重視並糾正網路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按照工商總局的總結,“雙十一”是消費者受到侵權的“重災區”,主要是一些假打折誤導消費者,部分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存在“先提價、後打折”“先低價打折吸引消費者關注、後以無庫存為由不予銷售”“單方面變更甚至撤銷促銷活動”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此外,存在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一些網路經營者使用“全網價格最低”“史上最低價”“銷量第一”“排名第一”等違反《廣告法》規定的用語開展廣告宣傳。
工商總局要求,電商要採取公開促銷規則、如實標明價格、保障商品質量、完善技術和物流保障、制定投訴處理預案等具體措施,在促銷活動中銷售、附贈的商品須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此外,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京東反應

京東:僅建議入駐商家去掉無來源“參考價”
昨天,有訊息稱,京東發布緊急通知,稱工商總局要求,“一律禁止電商平台使用折扣和參考價等信息
因此,商家必須在今天內把店鋪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京東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商家只能保留促銷價。”
對此,京東方面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京東內部對商家提出了促銷規範建議,並不是來自工商局的要求。
該訊息稱,有商家爆料,收到工商總局以上通知的不僅僅是京東,包括天貓在內的多家電商平台均在列。一箱包B2C官網電商負責人稱,“剛剛接到小二通知,所有雙11活動頁面不能出現‘參考價’、‘吊牌價’、‘原價’和‘折扣’這樣的字樣,今天18點之前必須全部修改好”。
對於以上訊息,京東方面回應稱,為了進一步規範促銷活動,京東建議京東平台的入駐商家,頁面顯示“參考價”的商品,需要能夠證明參考價的來源。
如無法證明來源建議去掉頁面顯示“參考價”。以上為京東內部對商家的促銷規範建議,並不是來自工商局的要求,之前有媒體報導“工商總局叫停雙11折扣價”內容有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