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與張某原有生意來往,從2010年起的兩年里,相互之間資金拆借非常頻繁。胡某自稱借給張某資金2650萬元以及其他大額賭債。
簡介,事發過程,
簡介
胡某與張某原有生意來往,從2010年起的兩年里,相互之間資金拆借非常頻繁。胡某自稱借給張某資金2650萬元以及其他大額賭債。
事發過程
2012年6月10日,兩人在杭州商談歸還欠款事項,談判未果後,胡方權、張崇宣、金朝國等人為索債,非法拘禁張某(男,歿年44歲)。
同年9月1日凌晨,三人將張某裝入鐵籠內,駕車運至青田縣北山大橋上,將其推入水深百餘米的灘坑水庫(又稱千峽湖)中。
檢察官指控,胡方權、張崇宣、金朝國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