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交通運輸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為了滿足我廳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檔案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年河北省交通運輸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 時間:2012年
  • 單位: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 性質:招聘公告
招聘原則,招聘對象、條件、崗位,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報名辦法,考試,面試,面試人選確定,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方式,資格複審,總成績合成,體檢、考核與公示,聘用,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招聘對象、條件、崗位

(一)招聘對象:一般應為全日制普通類高校2012年應屆及2011年畢業尚未就業的畢業生,省公路工程定額站招聘的崗位除外。應聘人員並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2年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管理崗位人員60名。具體招聘人數及崗位條件詳見河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2年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招聘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

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時段為準。報名程式和相關要求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省交通運輸廳機關及招聘單位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布招聘過程中,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
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畫。如崗位急需,由省交通運輸廳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部門同意後,列入開考崗位進行招聘

考試

由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考試成績合格線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劃定。

面試

面試人選確定

依據統一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畫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統一考試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

由各招聘單位確定,在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布。

面試方式

採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採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75分,面試成績達不到75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資格複審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集中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條件複審時間和地點,在省交通運輸廳網站
公布。
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其中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定書原件及複印件。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總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後,按統一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統一考試成績、面試(含專業測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應聘人員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1.省公路工程定額站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由應聘人員的統一考試、面試及專業測試成績組成,其中統一考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2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X40%+面試成績X2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X40%。
2.省交通運輸廳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由應聘人員的統一考試、面試(含專業測試)成績組成,其中統一考試成績占40%,面試(含專業測試)成績占60%。即: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X40%+面試(含專業測試)成績X60%。

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接照招聘計畫按1:1比例在面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含專業測試)高者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依次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契約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省交通運輸廳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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