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

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的發起人為唐少偉教授。唐教授身兼國際合唱聯盟副主席、中國合唱協會童聲合唱委員會副主席,以及香港童聲合唱協會主席等多個重要職位。合唱節的宗旨是促進合唱活動交流,透過與國際知名合唱團的接觸和切磋,擴闊合唱團團員和指揮的視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
  • 發起人:唐少偉教授
  • 主辦單位:香港童聲合唱協會
  • 協助機構:中國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
簡介,創辦單位,主辦機構,協助機構,資助機構,贊助機構,合作夥伴,比賽詳情,組別,評分標準,獎項及獎品,比賽規則,大會評判,

簡介

2011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籌委會:
2011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
藝術總監
唐少偉教授
名譽顧問
陳達文博士 SBS, ISO 費明儀女士 BBS
陳永華教授太平紳士
籌委會成員
唐少偉教授(主席) 陳家曦先生
趙伯承先生
何世敏博士
李嘉琦先生
羅乃新女士
潘明倫教授
葉長盛先生
葉勇毅先生
除了比賽和音樂會之外,合唱節的節目豐富,包括由知名合唱音樂專家主持的大師班、工作坊、專家指導。如有需要,大會可代辦香港及中國大陸的住宿、交通及訪問團。

創辦單位

主辦機構

香港童聲合唱協會於1997年成立,創辦人是國際著名合唱音樂專家暨國際合唱聯盟副主席唐少偉教授,以及資深音樂教育家及編輯李嘉琦先生。
2011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
香港童聲協會是註冊非牟利藝術團體,旨在推動香港兒童及青少年合唱與音樂教育發展、籌辦國際音樂會及合唱節目、加強合唱團之間的聯繫以推動國際文化交流,以及促進家庭和諧。協會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講座、工作坊、交流活動、歌唱比賽和歌曲創作比賽等,向社會各界推廣合唱藝術,多年來受惠人數超過十萬。
協會過去曾舉辦多個大型合唱活動,包括1998、2001及2005年中國國際童聲合唱節;2005年世界童聲合唱節及SONGBRIDGE 歌之橋音樂節;2006及2008年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2008年世界青少年合唱團。2007年,協會邀得國際知名的法國里昂聖馬克兒童合唱團來香港、澳門、深圳及廣州巡迴演出。2009年,合唱團載譽重臨,聯同800名本地學生合唱團成員大合唱。此外,來自芬蘭的無伴奏合唱組合 Club for Five,於2007年來港舉行兩場音樂會;2008年,享譽國際的德國漢諾瓦女聲合唱團來港交流和演出。協會是2009年無錫國際合唱聯盟亞太區高峰會議的主辦單位之一。
協會曾獲香港藝術發展局四年的資助,於1998年成立了「合唱數據中心」,為音樂老師及合唱工作者提供了一個豐富的參考資料庫。憑藉多年來對合唱音樂發展的熱誠,香港童聲合唱協會獲各界認同,屢獲佳績,協會舉辦的世界兒童合唱節於2005年獲選為香港電台第4台年度十大樂聞。2008年,協會獲香港藝術發展局頒發2008年藝術發展銀獎,以表揚協會於籌辦的2008年香港國際青少年及兒童合唱節的成就。
唐少偉會長唐少偉會長
合唱藝術除了能加強兒童的合作性外,更能助他們抒發感情,對培養整全的人生有莫大作用。香港童聲合唱協會將繼續擔當橋樑,連繫香港和世界,透過音樂宣揚愛、和平、友誼和睦鄰的訊息。
董事會成員
永遠名譽會長
費明儀女士
名譽會長
鄺德富先生
會長
唐少偉教授
副會長
李嘉琦先生
董事
陳家曦先生、羅乃新女士、吳瑞卿博士、潘慶輝先生、曾美儀女士、 辛尼哥哥、葉長盛先生、葉勇毅先生

協助機構

中國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
名譽贊助人
孫明揚
曾德成
霍震霆
GBS, JP
王鳴
DBE, JP
贊助人
李逢樂

資助機構

香港藝術發展局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美樂牽

贊助機構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音樂基金」
鎮安企業有限公司

合作夥伴

香港中學校長會
藝術總監唐少偉藝術總監唐少偉
香港資助國小校長會
鳳凰衛視大會指定攝影師:王紀言
合唱節指定酒店:麗豪酒店
藝術總監:唐少偉

比賽詳情

組別

2011 香港國際青少年合唱節共分為以下15個比賽組別:
A1 組– 童聲合唱 (女高低音)
(參賽年齡須為12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8分鐘)參賽隊伍須演唱下列其中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作品,或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以外的作品,或一首自選歌曲
如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將獲額外加分
A2 組- 童聲合唱 (女高低音)
(參賽者年齡須為16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作品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選歌曲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B1 組- 青少年合唱 (女高低音)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5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作品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選歌曲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B2 組- 青少年合唱 (男高低音)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5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作品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選歌曲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B3 組- 青少年合唱 (男女高低混聲)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5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三首作品,包括:
一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作品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以外的作品
一首自選歌曲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C 組– 當代音樂合唱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於1950年或以後創作、屬當代風格的作品
一首為合唱節而創作的作品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D 組– 民歌合唱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E 組– 無伴奏合唱
(任何人聲組合) (包括人聲敲擊/ 節奏口技及擴音技巧)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最多10人,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參賽作品須屬無伴奏合唱
F 組– 聲樂合唱 (任何人聲組合)
(參賽者年齡須為29歲或以下,人數最多16人,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最少一首參賽作品屬無伴奏合唱
G1 組– 獨唱 (不限音域)
(參賽者年齡須為16歲或以下,限時8分鐘)
參賽者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以原創語言演繹的藝術歌曲
G2 組– 獨唱 (不限音域)
(參賽者年齡須介乎17至29歲,限時8分鐘)
參賽者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以原創語言演繹的藝術歌曲
H 組– 國小合唱 (女高低音)
(只限香港國小合唱團參加,人數25或以上,限時8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J1 組– 中學合唱 (女高低音)
(只限香港中學合唱團參加,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J2 組– 中學合唱 (男高低音)
(只限香港中學合唱團參加,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J3 組– 中學合唱 (男女高低混聲)
(只限香港中學合唱團參加,人數25或以上,限時10分鐘)
參賽隊伍須演唱兩首作品,包括:
一首參來自所屬國家(家鄉)或文化區域的民歌
一首自選歌曲

評分標準

合唱團比賽七位評判將為組別A至D的參賽者個別評分。剔除最高及最低的得分後,其餘評判所給的平均分數為參賽者的最終得分。
五位評判將為組別H至J的參賽者個別評分,所有評判所給的平均分為參賽者的最終得分。
小組比賽五位評判將為組別E和F的參賽者個別評分,所有評判所給的平均分為參賽者的最終得分。
獨唱比賽三位評判將為組別G的參賽者個別評分,所有評判所給的平均分為參賽者的最終得分。

獎項及獎品

每個組別的金、銀及銅獎和證書將會按所得分數頒發
組別A至G的獎項
分數範圍(100分為滿分)
金獎
A 90分或以上 B 85至90分以下C 80至85分以下
銀獎
A 75至80分以下 B 70至75分以下 C 65至70分以下
銅獎
A 60至65分以下 B 55至60分以下 C 50至55分以下
組別H至J的獎項
分數範圍 (100分為滿分)
金獎
80分或以上
銀獎
65至80分以下
銅獎
50至65分以下
榮譽大獎
現金獎
組別
世界合唱團獎
港幣40,000
A 至G
評判大獎
港幣20,000
A 至G
最佳演繹
港幣10,000
C
最佳指揮
港幣5,000
A 至G
冠軍(合唱團) - 國際
港幣3,000
A 至D
冠軍(合唱團) - 香港
港幣2,000
H 及J
冠軍(獨唱或組合)
港幣2,000
E 至G

比賽規則

1、合唱節的官方語言為英文及中文。
2、每支合唱團最多可參加兩個組別的比賽。組別A的參賽者不能參加組別B,反之亦然。
每隊參賽人數最少為25人,指揮、伴奏及舞蹈員不計算在內。組別A、B、C、D、H及J的參賽人數不設上限。組別E的參賽人數不可多於10人(包括指揮及伴奏);組別F的參賽人數不可多於16人。
每個組別最多可有10%參賽者超出年齡限制。如有需要,參賽隊伍須向大會提交身份證明檔案(如護照)以作核實。組別A至D的參賽者須提交參賽歌曲樂譜副本七份(必須是正式出版物或獲授權的複印件);組別E、F、H及J副本五份;組別G副本三份。合唱節籌委會將保留一份副本。
4、參賽者可選擇變調,但必須事先通知大會,並於參賽樂譜中作清晰顯示。參賽作品不得於任何組別中重複。所有參賽團隊須自行安排伴奏及樂器。如有需要,可向大會申請提供鋼琴伴奏及管弦樂器,此安排須額外收費(申請須於2011年5月17日前向合唱節辦事處提出)。比賽現場設有鋼琴。比賽只準現場伴奏,嚴禁使用錄音∕預錄伴奏。
5、大會嚴守比賽時限,逾時將被扣分。請準時出席比賽。參賽隊伍須於大會指定時間前15分鐘到達比賽場地,否則會被取消資格。
6、未經許可,嚴禁於大師班、合唱工作坊、專家指導、比賽及音樂會期間進行錄音及錄像。所有申請及參賽作品必須得到合唱節籌委會核准。評判的最終決定,不得異議。所有參賽隊伍的非參賽隨團人士不得超過4人或總參賽人數(包括指揮及伴奏)的10%。
任何其它未能盡錄的情況,籌委會有最終決定權。

大會評判

Dr. Michael J. ANDERSON, D.M.A. (美國)
國際合唱聯盟主席
芝加哥伊利諾州大學建築及藝術學院表演藝術系合唱及聲學研究總監
陳晃相先生 (中國香港) 江樺合唱團音樂總監
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聲樂導師陳偉光教授 (中國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文學碩士課程主任
陳永華教授, JP (中國香港)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主席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之人文及法律學院副總監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創意及表演藝術中心總監
陳雲紅女士 (中國台灣)
台灣合唱音樂中心藝術總監
台北室內合唱團指揮
趙伯承先生 (中國香港)
青協香港旋律藝術總監
姬聲雅士成員
費明儀女士, BBS (中國香港)
香港童聲合唱協會永遠名譽會長
香港合唱團協會主席
Ms. Ildikó FÖLDESI (匈牙利)
匈牙利 Cantemus 混聲合唱團歌唱導師
婭倫·格日勒教授 (中國)
中國音樂協會合唱聯盟副主席
內蒙古少年合唱團藝術總監
官美如教授 (中國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兼任助理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管弦樂團及崇基學院合唱團音樂總監
Mr. Stephen LEEK (澳大利亞)
國際合唱聯盟董事會成員
澳大利亞國家合唱協會議會會員
林耀先生 (新加坡)
新加坡交響樂團駐團指揮
新加坡交響合唱團音樂總監
孟大鵬先生 (中國)
中國合唱協會常務理事
中國童聲合唱委員會主任
Mr. Kella NÆSLUND (瑞典)
Eric Ericson 國際合唱中心節目統籌
Vasteras 演奏廳製作人
潘明倫教授 (中國香港)
香港浸會大學指揮及樂團活動首席教授
香港浸會交響樂團及香港古樂團總監
饒嵐女士 (中國香港)
女高音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駐院藝術家
任寶平教授 (中國)
全國高等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學會副理事長
中國高校合唱指揮工作委員會主任
Mr. Aarne SALUVEER (愛莎尼亞)
國際合唱聯盟董事會成員
世界合唱比賽董事會成員
愛莎尼亞音樂委員會董事會成員
Prof. Gudrun SCHRÖFEL (德國)
德國漢諾瓦音樂及戲劇大學副校長
德國漢諾瓦女聲合唱團指揮
德國漢諾瓦布拉姆斯合唱團指揮
Mrs. Aida SWENSON (印度尼西亞)
國家青年合唱團創辦人及總監
印度尼西亞青年合唱團創辦人及總監
Mr. Soma SZABÓ (匈牙利)
匈牙利 Cantemus 混聲合唱團藝術總監及指揮
Mr. Jacques VANHERLE (法國)
國際合唱聯盟董事會成員
法國世界合唱節的創辦人及藝術總監
法國合唱音樂藝術學院成員
Mr. Walt WHITMAN (美國)
芝加哥騷靈兒童合唱團音樂總監及主席
Dr. Stephen ZEGREE (美國)
西密西根大學音樂學院Bobby McFerrin爵士系教授
Gold Company總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