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十二屆中國(上海)廣告四新展覽會在上海舉行,是廣告行業人士濟濟一堂的最佳場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第十二屆中國(上海)廣告四新展覽會
- 展會地點:上海光大會展中心(漕寶路88號)
- 展會時間:2011年3月29日-31日
- 主辦單位:中國商務廣告協會 中國廣告協會霓虹燈廣告分會 中國同源有限公司
- 協辦單位:上海秀博展覽有限公司等
- 布展時間:2011年3月27日-28日
- 承辦單位:上海秀博展覽有限公司 上海威稜展覽有限公司
展會介紹,展品範圍,技術交流講座,參展費用,參展程式,
展會介紹
品牌 展 覽 值 得 期 待
一年一度的“上海廣告四新展(廣告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媒體展覽會)”自1999年創辦以來,每年固定在中國上海舉辦。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組織單位的精心打造下,經過11年來的發展,ADEXPO已成為業界知名的專業品牌展會之一。許多企業已視“上海廣告四新展”為他們重要展示及交流的平台。綜合性與專業性、區域性與國際性的完美結合已使它成為中國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品牌展會之一,真正成為廣告企業展示自己的首選平台,是每年廣告大型國際供應商和全球採購商雲集的貿易盛會,是廣告行業人士濟濟一堂的最佳場所。
“2011第十二屆中國(上海)廣告四新展覽會”將於2011年3月29日-31日在上海光大會展中心舉辦,重多知名企業盡皆亮相,海內外高質量買家匯聚一堂,我們期待與您一起共創輝煌!
眾多舉措 確保ADExpo2011新跨越
1、 完善與組建強大的客戶關係管理(CRM)系統
主辦機構特設一個信息部門,專門整理與收集行業買家資料,並定期通過展會信件、E-mail等傳送展會快訊。
2、 強大的媒體宣傳與推廣 提高觀眾的數量與質量
在國內外重要的報紙、雜誌、電台投放展會信息,例如解放日報、文匯報、新民晚報、新聞報、青年報、勞動報、上海商報、中國包裝報、香港大公報、香港文匯報、香港商報以及上海電台、東方電台、上海衛視等傳播媒體上對本屆展覽會作全方位的宣傳報導。
3、 海外推廣工作 全面展開
主辦機構將通過與海外相關機構進行合作,組建覆蓋20多個國家與地區的海外代理與招商機構,擴大本屆展會在海外地區的影響力。
展品範圍
* 廣告製作設備:
戶內外噴繪設備、噴繪列印技術設備、寫真設備、電腦雕刻及刻繪系統、廣告影像設備、壓克力吸塑設備、條幅機、腹膜機、裝裱、拼接、裝訂設備、噴墨寫真墨水、熱轉印設備、廣告設備零配件;廣告內容的設計、開發與集合所需的技術與設備;整體服務供應及系統維修,整合服務等
* 廣告材料、物料:
廣告耗材、廣告材料、各種廣告膠貼、即時貼、燈箱布、各種印製材料;廣告設計軟體、噴繪布、寫真相紙、各種反光材料、廣告膜貼、膠貼、及時貼燈箱片、燈箱貼、各種板材,有機玻璃製品及耗材等;
* 展覽展示系統及廣告標識:
鋁合金組合系統、POP成型展示、展示攜帶型器材、展覽展示高新技術套用、動態多媒體燈箱、多軸轉動展台;標識型材、標識系統設計與製作、標識系統配件、材料、廣告牌、三面翻、電子屏、網路廣告機、戶外大螢幕、液晶廣告機、車載廣告機、廣告氣模、等離子,純平, LCD, LED等顯示設備;
* 多媒體及觸摸技術與設備
多媒體信息發布系統、多媒體廣告發布系統、嵌入式流媒體伺服器、流媒體實時發布系統、高清機頂盒。觸控螢幕、無線連線技術及設備、存儲卡、網路連線與衛星技術與設備等運輸安裝服務與配套設備等
技術交流講座
展覽會期間主辦單位將組織多場技術交流會,以開展國際技術、經貿交流,宣傳、介紹產品。各單位均可報名申請舉辦,請自定交流主題,並與參展報名表一併報組織單位,以便及早安排交流場地和設施,並安排組織專業聽眾。
交流會每場限定2小時,收費5800元。請提前將交流內容概要寄往組織單位。
參展費用
標準展位:國內企業:A區:8800元/個 B區:7800元/個 外資企業:18800元/個
室內光地:國內企業:800元/㎡ 外資企業:1800元/㎡
Ø 免費提供服務:在會刊上刊登200字中英文簡介,定期展場清潔及24小時場館保衛提供入場券及請柬供參展商邀請客戶使用
Ø 標準展位收費包括:展出場地,2.5m高壁板,一條中英文楣板,一張洽談桌、二把椅子、一隻220V電源插座、二支射燈、展位內滿鋪地毯。
其他廣告機會
封面:20000元 封底:16000元 封二:12000元 封三:10000元 扉頁:10000元
彩色整版:6000元 黑白整版:3000元 文字整版:3000元 文字半版:2000元
手提袋:5000 元/千個 請柬:8000元/萬張 充氣拱門:8000 元/展期 條幅:5000元/展期 參觀券:5000 元/萬張 空飄氣球:5000元/展期
參展程式
Ø 填寫參展申請表郵寄或傳真至組織單位;
Ø 展位順序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雙面開口展位加收20%費用;
Ø 參展商在匯出各項費用後,請將銀行匯款單傳真至組織單位;
Ø 組織單位在收到展台費用後,將於2011年3月1日前寄《參展商手冊》給參展商;
Ø 展商簽訂展位銷售契約後7日內支付全款或50%展位費至承辦單位作為定金,餘款在3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單位,主辦方有權終止其簽訂的契約、並取消、出售和調整該展商預定的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