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蘭州市中學生籃球競賽

2011年蘭州市中學生籃球競賽

《2011年蘭州市中學生籃球競賽》是2011年由蘭州市教育局主辦的籃球競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蘭州市中學生籃球競賽
  • 主辦機構:蘭州市教育局
  • 舉辦時間:2011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
參賽目錄,參賽辦法,競賽辦法,資格審查,錄取與獎勵,報名與報到,裁判員,經費,其它,

參賽目錄

一、主辦單位 二、承辦單位
三、競賽時間 四、參賽單位
2011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 蘭州地區各中學
五、競賽組別
高中男子組 高中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

參賽辦法

1. 以學校為單位參加比賽。每個學校可報高中組男、女各一隊,有國中的學校可報國中組男、女各一隊。
2. 人數規定:每隊可報運動員10人,領隊教練各一人。
3. 運動員資格:運動員思想進步,學習努力,遵守學校各項規定。經縣級以上醫院或校醫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具有正式學籍的本校學生。沒有學籍,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復讀生、借讀生不得報名參賽。
4.各參賽代表隊必須填報《蘭州市中學生籃球比賽運動員資格註冊表》(首次參加比賽的運動員)並辦理參賽證方可參加比賽。運動員持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學籍證明(註明學號)。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張。報名時進行登記註冊審查。運動員註冊時必須提供每位隊員以下資料:(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其他證件一律無效。(2)蓋有教育主管部門學籍管理章的學籍冊原件、複印件。
5.籃球學生體育運動等級(二級)評定在決賽階段(7月中下旬)進行。參加評定的學生另外填寫《甘肅省學生運動等級(二級)評定登記表》並按規定標準交納報名費,另外交近期免冠兩寸彩照兩張。
6.各參賽代表隊必須辦理運動員比賽期間(含參賽往返途中)“人身意外傷害和運動傷害保險”報名時須出具保險單據原件及複印件壹張。

競賽辦法

(一)比賽執行中國籃球協會審定的最新《籃球競賽規則》。
(二)賽制規定:視報名隊數決定相應的競賽辦法。
(三)循環賽確定名次的辦法:①勝一場得兩分,負一場得1分,棄權一場則不再計名次。②如遇兩隊積分相等,則按該兩隊比賽勝負決定名次,勝者列前。③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則按積分相等隊相互比賽勝負場數多少決定名次,勝場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則按得失分率決定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1. 採用國家體育局審定最新《籃球競賽規則》
2. 比賽分二階段進行。其中第一階段根據報名情況分組分主客場雙循環進行比賽。第二階段錄取各組前兩名參加決賽。
3. 各參賽學校負責本學校賽點的比賽場地、器材、比賽安全保衛工作及工作人員的費用。
4. 籃球學生二級運動員各項技術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

1.為端正賽風,體現舉辦中學生比賽突出以育人為宗旨的指導思想,資格審查委員會將在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對運動員資格進行審查,若發現並查實弄虛作假,即取消比賽資格和獲獎名次,市教育局將發文通報。
2.參賽隊在報到時需繳交納保證金500元,用於對該隊所有人員在比賽期間違反賽會紀律、違反運動員參賽資格或損害公物等問題的經濟處罰,對於在比賽期間未發生違紀行為的運動隊,所交納的保證金將在賽後如數退還。

錄取與獎勵

1. 各組別根據各參賽隊隊數確定錄取獎勵名次。
2. 獲各組別男、女組錄取獎勵的教練員均受“優秀教練員”獎。
3. 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比例為5 :1。
4. 設優秀賽場組織獎,評選比例為5 :1。

報名與報到

1.各參賽學校與2011年4月10日前,持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市教育局體藝處報名(逾期不予辦理,報名後不得更改和補充)
2.各參賽隊比賽前一天在市教育局報到。

裁判員

設仲裁委員會,裁判員由主辦單位聘請。

經費

各隊比賽期間經費自理,比賽經費由主辦單位籌集。

其它

1. 各隊必備兩套深、淺顏色的比賽服裝(號碼4—15號)參加比賽。
2.定於2011年4月20日下午3:00在蘭州市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召開領隊、教練員、裁判長聯席會議。
3.未盡事宜,另行增訂。
十五、本規程解釋與修改權屬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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