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由漳州市公安局辦公室編制而成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漳州市公安局
一、概述
2011年,漳州市公安局根據《條例》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以提高機關行政效率、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為目標,精心組織,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促進和諧警民關係的構建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結合警務公開工作,細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發布協調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圍繞民眾關心、社會關注的治安、刑偵、交通、法制等重點領域,逐步拓寬公開範圍,滿足公眾對公安機關行政執法信息的需求。
(二)提升服務水平。按照“內容全面、標準統一、實時更新”的要求,在原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工作等公開類別的基礎上,新增刑偵工作、消防管理、邊防管理等3種公開類別;將歷年來181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重新進行錄入,統一格式;對涉及規範性檔案、重大工作部署和便民利民措施等政府信息,基本上做到3個工作日內在網站公開。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建設,將入口網站上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升級改版,突出網站的實用性,方便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全年訪問量達到2.4萬人/次。
(三)加強宣傳培訓。積極開展《條例》的宣傳教育及業務培訓力度,使全體民警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意識。今年8月,我局全警動員,組織參加福建省公務員局舉辦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考試通過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1年,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5條,全文電子化率100%。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隊伍管理類信息16條,占29.1%;刑偵工作類信息8條,占14.5%;法制工作類信息7條,占12.7%;綜合警務類信息6條,占10.9%;治安管理類信息3條,占5.5%;交通管理類信息3條,占5.5%;服務指南類信息2條,占3.6%。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入口網站、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網站公開55條,分別向市檔案館、圖書館送交公開的政府信息5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以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條例》施行以來,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了依法行政,發揮了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個別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到位,主動性和積極性有待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貫徹執行和督導力度還需要加強和改進。
(二)改進措施
2012年,我局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深化、公開形式不斷豐富、公開層面不斷拓展的特點,將進一步加強《條例》的宣傳和培訓,繼續加大對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正確、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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