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1年度泰安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府發布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度泰安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泰安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確保高質量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專門成立了以黨組書記、主任孫蘭俊擔任組長,黨組成員、友協常務副會長宋有滋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秘書科,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協調、督導和檢查工作。同時按照“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不斷完善由人事秘書科牽頭、各業務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各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政府公開信息的材料收集、整理、審核和發布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機制,既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也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切實為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2011年度,我辦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專門對信息公開工作如審核、發布、保密等環節和方面的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和整改,使我辦在信息公開過程中,能結合實際,講求實效,突出重點,不斷創新,逐步提高和規範我辦信息公開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
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們把抓制度建設作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長期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為從制度上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辦著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泰安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進行了具體的部署和安排;二是重點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發布、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信息公開責任追究以及信息發布網路考核辦法等專項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真正執行到位和發揮效力。對應讓全社會知曉的外事僑務港澳事項,依法、全面、及時、主動地向全社會公開。對不必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申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式向申請人告知。所有公開內容都必須進行事前保密審核,準確把握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公開形式的合理性、公開程式的規範性和公開時限的準確性,從而保障公開結果的實效性。外僑辦主要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其職責範圍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對不履行主動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將根據情節追究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三是不斷豐富信息公開載體。一方面積極發揮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斷完善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及時查看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另一方面廣開渠道滿足民眾所需,制發《因公出國(境)工作指南》、《APEC旅行商務卡申辦及管理辦法》、《涉外邀請工作辦理程式》、《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翻譯認證規程》、《歸僑僑眷身份認定辦理程式》以及《華僑歸國定居辦理程式》等涉外涉僑業務工作辦理說明,給前來辦理業務的廣大民眾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同時,根據市紀委關於黨務公開工作的要求,我辦對黨的思想建設情況、組織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進行了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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