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 名:【法律版】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
ISBN:9787511820716
作 者:法律考試中心
出版日期:2011-05-01
開 本:787×1092
內容簡介
作為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大綱和教材每年都根據現行法律以及社會熱點的變動而有所變化,考試難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試的命題思路究竟何在?我們認為,基本上有三個標準,即“實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後兩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試是“一門放棄的藝術”,抓住重點複習,才能事半功倍。
在編輯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及輔導用書(教材)的過程中,我們第一時間把握大綱、教材的最新變化,掌握最權威的信息。據此,圍繞司法考試命題思路,我們組編出版了《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希望在點明司法考試大綱、教材最新變化的同時,幫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試的奧秘。
《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照及教材增補輔導》作為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大綱和教材每年都根據現行法律以及社會熱點的變動而有所變化,考試難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試的命題思路究竟何在?我們認為,基本上有三個標準,即“實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後兩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試是“一門放棄的藝術”,抓住重點複習,才能事半功倍。
教材變化
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及教材,總體考點規模與去年相當,各個學科主要依據法律法規最新變化
作了修訂,補充完善相關內容。
1.變動較大的學科是:
(1)國際私法:根據最新頒布的《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修改大綱和教材相關內容。
(2)刑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大綱和教材相應內容。
(3)刑事訴訟法:調整、完善考點,並根據最新司法解釋修訂相關內容o
(4)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根據最新《國家賠償法》和司法解釋,教材相應內容基本重新編寫o
(5)民事訴訟法:根據最新司法解釋,調整、完善考點,修訂教材相關內容。
2.大綱和教材內容不斷完善,新增考點70個,新增法律法規21件。新增考點主要集中在以上五個學科,這些新增考點往往與新法以及法學理論發展密切相關,例如刑法部分的新增考點,針對最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國際私法部分新增的考點,針對《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等等。
本書內容
為了讓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綱和教材的變化,準確把握2011年命題的新走向,本書設定以下幾
個欄目:
1.[考點增刪說明)。
對司法考試大綱以及教材的變化作總體介紹。包括兩部分內容:
(1)提示法律最新變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立法解釋等,展現最新立法、司法動態;
(2)對照2010年大綱和教材,總結2011年司法考試考點變動情況,讓考生總覽全局,對司法考試的最新變化瞭然於胸。
2.(高頻考點提示)
總結2004至2010年司法考試第一至第三卷高頻考點,以“女”的數量代表曾被考核試題數,提不“常考”內容,探尋司法考試命題規律。
3.(大綱新舊對照)
對2010和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進行比較,以表格列舉的形式,直觀體現變動考點,細心的考生可能從中發現點點命題奧秘。其中: (1)對於2011年考點變動修改處,在2011年大綱正文中用下劃線明示,在2010年大綱正文中加陰影明示;
(2)與2010年相比,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中的“基本要求”改動均不大,本書中不再一一對比,變化之處文字加下劃線,以提示考生注意。
4.(教材增補輔導)
《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由參與大綱編寫的相關專家學者撰寫,與2010年相比,內容和結構上不斷完善。針對以上情況,本書依據教材所作修改,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變化,提示“新出”內容,特別提示重點難點。需要說明的是:
(1)考點標題前序號為所在章和節序號,例如國際私法中的“4—1中國關於定性的規定”,表示“中國關於定性的規定”是司法考試大綱國際私法部分第四章第一節中的考點。
(2)大綱考點增刪與教材增補內容並不一定完全吻合,對於大綱變動而教材中改動不大的考點,(教材增補輔導)中不再一一說明。
5.(法條新舊對照)
針對近年法律法規修訂,為考生進行法條新舊對照,幫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規修改關鍵之處,提高複習效率,輕鬆應考。
目錄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法理學
法制史
憲法
經濟法
國際法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刑法
刑事訴訟法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的制定目的與任務
第三節 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
第四節 刑事訴訟的基本範疇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第三節 嚴格遵守法律程式
第四節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按立行使職權
第五節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第六節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七節 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第八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第九節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節 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第十一節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節 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 刑事訴公中的專門機關
第二節訴訟參與人
第四章 管 轄
第一節 立案管轄
第二節 審判管轄
第三節 特殊情況的管轄
第五章 回 避
第四節 對新罪和申訴的處理
第五節 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的監督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的特有原則
第三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的特點
第二十一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 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二十三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第二十四章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司法協助制度
第一節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
第二節 刑事司法協助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民法
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附錄: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