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是指2011年間發生、揭發、審理或審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的貪污、腐敗案件。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是指2011年間發生、揭發、審理或審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的貪污、腐敗案件。
1月25日,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副局長(副廳級)譚燈耀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2月12日,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涉嫌縱容包庇其弟貪污、殺人、自己貪占,受賄數十億元,被中央組織部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由海關總署署長盛光祖接任。劉志軍是中國繼陳良宇後涉嫌貪污的最高級別官員。劉志軍等鐵道部官員因為巨額資金1100萬拍攝廣告與著名導演張藝謀私分受到立案調查(實際費用僅僅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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