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深入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一年。我州的教育督導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督導工作全局,深入貫徹落實《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湖南省教育督導條例》等法律法規,緊緊圍繞建設教育強州的目標,按照規劃全面啟動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縣市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同“兩項”一併進行;按照我州實際對2008、2009、2010年度創建的義務教育合格學校進行州級督導評估;加強對教育難點、熱點問題尤其是高中學校辦學行為的專項督查;認真抓好各類學校辦學水平的督導評估;大力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不斷創新教育督導工作方法,努力開創教育督導工作新局面,為建設教育強州作出積極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湘西自治州教育督導工作要點
- 時間:2010年
- 類型:工作要點
- 地點:湘西自治州
重點工作,主要措施,
重點工作
(一)紮實推進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工作,督促縣市人民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
1、根據《湘西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第二輪督導評估工作規劃》要求,從2010年起,全面啟動全州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工作。州委、州人民政府將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州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指導全州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工作。各縣市委、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辦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湘西自治州第二輪縣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通知》(州辦〔2009〕90號)及《關於對2009年度第二輪教育“兩項督導”進行督導評估考核的通知》(州辦〔2009〕91號)檔案要求,建立健全縣市第二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領導小組,並責成各相關職能部門準備好各種資料和考核統計表,各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根據省發兩個《細則》的要求匯總個部門的相關考核評估材料及考核統計表。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的統一要求,對縣市人民政府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將同“兩項”一併進行。
(二)同步加強教育強州、教育強縣市自查自評工作
2、、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根據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要求,對州直相關部門及各縣市相關人員進行第三次教育強州、教育強縣市督導評估業務培訓。各縣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根據州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要求對縣市直相部門及鄉鎮、學校相關人員進行第三次業務培訓。
3、各縣市要根據省要求認真做好教育強縣市自查自評工作。
(三)繼續加強義務教育合格學校督導評估工作
4、在2009年評估34所義務教育合格學校的基礎上,對10所下達整改通知的學校進行一次跟蹤督查。根據評估規劃,結合全州合格學校建設實際,繼續評估2008、2009、2010年三個年度創建的義務教育合格學校。
(四)強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州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視導和跟蹤督查工作
5、主要督查各省級、州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的辦學行為。按照《湖南省教育督導條例》及建設教育強省、教育強州的要求對所有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州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進行專項督查,督促其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
6、對即將迎接省督導評估的龍山高級中學進行視導。根據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要求,各種督查和視導情況將及時書面報告省政府教育督導室。
(五)加強專項督查,積極啟動督學責任區試點工作
7、繼續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春、秋兩季開學工作督查,強化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行為專項督查。促進各級各類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
8、根據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要求,逐步建立適合我州實際的督學責任區試點。
(六)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教育督導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教育督導隊伍的整體素質。
9、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視和支持,進一步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充實教育督導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增加教育督導經費,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縣市教育督導經費管理使用制度,不斷改善教育督導辦公條件,以適應日益繁重的教育督導工作的需要。
10、加強教育督導幹部業務學習。組織教育督導人員業務培學習和外出學習考察,全面提高全州教育督導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加強教育督導隊伍作風建設,以適應不斷創新的教育督導工作需要。
主要措施
1、精心部署全年教育督導工作。各縣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結合本縣市實際按照“緊扣中心、突出重點、全面落實”的工作要求,擬定縣市教育督導年度工作計畫,全面落實州發《工作要點》的要求。
2、不斷改進和創新教育督導運行機制。一是堅持“科學督導”,確保督導評估結果的準確性。今年(2010年),州將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各項評估指標體系,重點修訂《湘西自治州義務教育合格學校督導評估評分細則》。二是堅持“規範督導”,確保督導評估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要根據科學發展的要求,認真研究和改進督導評估的方式方法,完善督導評估工作規程和實施細則,努力做到程式合理、方法恰當。三是堅持“有效督導”,確保教育督導工作落到實處。在各類督導評估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和總結一批有推介價值的典型經驗和做法,要指導和幫助被督導對象發現和解決自身存在的某些問題和實際困難;要為推進教育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使教育督導工作收到實效。
3、一是繼續實行縣市教育督導工作年度考核制度。根據省發細則擬定州對縣市年度考核細則,按照“注重過程管理、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保證考核的科學性。二是切實抓好教育督導理論研究及日常工作管理。加強教育督導宣傳工作,加強教育督導理論研究,加強教育督導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教育督導信息報送制度,真正實現教育督導信息的及時反饋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