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廣東省統計局發。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囊括了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健康和衛生、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公用設施、社會安全、社會服務、權益保障、人居環境十項一級指標,並為之設定了不同比例。 基本介紹 中文名:2010年建設幸福廣東綜合評價報告發布單位:廣東省統計局發布時間:2012年2月13日性質:綜合評價報告 根據以前設定的《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測算出的2010年及相關年份建設幸福廣東的綜合指數中:珠三角地區範圍內,廣州市以指數83.79排名第一,東莞第二,珠海第三,深圳第四,其後分別是佛山、中山、惠州、江門、肇慶;而在粵東西北地區,梅州市綜合指數為第一,雲浮第二,湛江第三,韶關第四,隨後分別為汕頭、陽江、潮州、揭陽、汕尾、河源、清遠、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