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固始縣補種B肝疫苗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河南省衛生廳關於印發<河南省2009年補種B肝疫苗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疾控〔2009〕72號)檔案要求,我縣決定於2009—2010年在全縣範圍內對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實施B肝疫苗查漏補種。為切實做好我縣2009年補種B肝疫苗項目工作,推動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深入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9年固始縣補種B肝疫苗項目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 性質:方案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2009年補種B肝疫苗
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2009年固始縣補種B肝疫苗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方案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2009年補種B肝疫苗項目
一、項目總體目標
在全縣範圍內對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實施B肝疫苗查漏補種,進一步降低人群B肝病毒感染率和B肝表面抗原攜帶率。
二、項目實施範圍
(一)對l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的B肝疫苗接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未全程接種B肝疫苗的兒童分批補種B肝疫苗。
(二)根據兒童B肝疫苗接種史,按照O、1、6月的免疫程式實施接種:既往從未接種過B肝疫苗者,接種3針次;既往接種不足3針者,補足3針次;既往接種史不詳者視為未接種,接種3針次。1994年1月1日至1998月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注射10μgB肝疫苗,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注射5μgB肝疫苗。
三、時間安排
(一)摸底調查
1.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在全縣範圍內,對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的B肝疫苗接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
2.2009年12月15日前,以鄉為單位,將摸底調查情況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補種B肝疫苗
1.2009年12月10日前,召開會議,進行培訓,各鄉鎮領取疫苗和注射器,向補種對象發放B肝疫苗免疫接種通知單(附屬檔案4)。
2.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式,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一針的補種工作,2010年1月20日前完成第二針的補種工作,2010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補種任務。
3.河南省B肝疫苗補種情況匯總表(附屬檔案3),上報時限:第一針次為2009年12月31日前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二針次為2010年1元31日前上報,第三針次為2010年6月30日前上報,縣疾控中心統計匯總後上報省、市疾控中心。
四、組織實施
(一)社會宣傳和動員
廣泛開展社會宣傳,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宣傳活動重點為:告知接種活動的意義、接種對象、接種時間和地點等,採取當地民眾最易於接受的方式,使受種者獲取準確的信息。利用電視、廣播、網路、手機簡訊、社區通知等方式開展宣傳,在學校、車站、市場、農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區設立宣傳專欄,張貼標語,發放宣傳畫、宣傳單等。要針對重點人群,採取針對性強的宣傳方式,有效提高公眾的知曉率。
(二)人員培訓
免疫接種工作人員培訓在宣傳動員和摸底前完成。由縣級培訓到村級。
(三)目標人群摸底
1.摸底登記:在校目標人群的調查摸底工作由教育
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負責。在校目標人群由學校負責摸底登記,填寫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附屬檔案4。接種單位根據摸底情況確定接種對象,發放B肝疫苗免疫接種通知單,告知B肝疫苗接種針次、接種時間和地點;其他適齡兒童的摸底調查工作由轄區的居委會、村委會負責。當地居委會和村委會摸底人員逐門逐戶調查,接種單位根據摸底情況確定應種對象,再由當地居委會和村委會發放B肝疫苗免疫接種通知單,告知B肝疫苗接種的針次、接種的時間和地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技術培訓和指導。
摸底調查應重視流動兒童、計畫外生育兒童以及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兒童的登記工作。
2.接種史判斷:B肝疫苗免疫接種史應結合接種證、接種卡以及家長回憶情況綜合判斷。首先以接種證為準,無接種證者以接種卡為準,無證無卡者以家長回憶為準,家長能明確B肝疫苗接種史者視為接種,否則視為未接種。
3.摸底注意事項:對於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在摸底登記表中明確註明,不予接種。①既往有B肝病史;②既往B肝血清標誌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檢測指標中有1項及以上陽性(如既往無血清學檢測結果,可按自願原則自費檢測;如不願檢測,即視為全部陰性);③有接種B肝疫苗禁忌症。
(四)疫苗和注射器使用量測算
按照“計畫供應、避免浪費”的原則,根據進度安排,估算年度B肝疫苗和注射器使用量。
疫苗需求總量(人份)=(需接種1針人數+需接種2針人數×2+需接種3針人數×3)÷3。
自毀型注射器總量(支)=疫苗需求總量(人份數)×3(支)。
(五)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管理: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疫苗的分發和管理。
2.分發: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提前制定物資分配計畫,保證疫苗、注射器和相關材料的合理分發,避免浪費。
3.領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建立真實、完整的B肝疫苗和注射器領取、發放記錄,設立專賬管理,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
4.注意事項:縣疾控中心要在每輪接種工作前,將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資下發至鄉鎮(社區)級接種單位。鄉鎮(社區)、村級接種單位要在每輪接種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資的接收和儲存工作,詳細記錄收、發情況。
(六)實施接種
為保證B肝疫苗免疫接種工作的接種質量和較高的全程接種率,接種方式應以定點接種為主,同時輔以巡迴、入戶接種等方式。各地可根據目標人數,考慮適當增設臨時接種點,或延長接種門診和接種點的服務時間。
接種點設定數量應根據目標兒童的情況合理安排。學校可設立臨時接種點,負責在校目標人群的免疫接種。其他兒童可在當地接種門診接種,特殊情況可採取巡迴、入戶方式接種。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做好接種對象核實、接種前告知、健康狀況詢問、接種和登記等工作,並正確掌握接種禁忌症。
免疫接種過種中,應備有腎上腺素,以防偶有過敏反應發生時使用。一旦發現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應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等法規規範規定,及時報告並開展調查、診斷和處理工作。
(七)督導檢查
縣政府對免疫接種活動進行全程督導,督導內容涵蓋前期準備、摸底登記、組織動員、現場實施、接種率評估等各階段。衛生局成立巡迴督導組,現場接種時,在市場、車站、邊界通道、城鄉結合部等流動人口相對集中地區開展巡迴督導檢查。
(八)資料收集與管理
在活動結束後,按照各規定時限對本次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內容包括組織動員、經費保障、宣傳發動、培訓、疫苗供應、冷鏈運轉、摸底登記、現場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督導評價、接種率調查、接種數據匯總等各個方面,總結報告與匯總表同時上報上級單位;並對本次活動所有相關資料包括相關檔案、宣傳、培訓、接種報表等進行整理存檔。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教育、財政、宣傳、藥監等相關部門建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共同做好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要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年度計畫,並組織落實;加強項目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解決項目執行中的困難和問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指導。
(二)部門職責
根據《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通知》(衛疾控發〔2008〕16號)要求,衛生部門負責B肝疫苗查漏補種項目的組織實施,技術培訓與指導,督導和評估;教育部門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學校學生摸底調查、登記、報告、通知發放及接種組織工作;藥監部門對疫苗生產和流通進行監管,保證疫苗質量。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配合當地有關部門,開展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宣傳、教育及接種對象的摸底調查等工作,並組織居民、村民及時補種B肝疫苗。
六、項目監督和評估
(一)摸底情況
進行現場接種前,要對摸底登記情況進行審核,參考人口統計數及既往開展強化免疫兒童摸底數對摸底數據進行綜合評價。
(二)接種率評價
每輪免疫接種工作完成後,縣衛生、教育部門要組織進行接種率評價。
(三)檢查與評估
縣衛生、教育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項目實施效果,接種工作結束後,及時上報項目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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