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日曆,2007年1月26日,甘肅省省委宣傳部原副部長石星光被害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丁齊偉、楊大軍、孫培俊均表示不服,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同時,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就第4被告蔡毅一審被判無罪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1月26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作出宣判。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原判對丁齊偉、孫培俊量刑適當,對楊大軍論罪應處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7年1月26日
- 外文名:In January 26, 2007
- 此日事件:與法院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