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稅收法規彙編:浙江省國稅卷

《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稅收法規彙編:浙江省國稅卷》主要匯集了2006年度全國人大、國務院、浙江省人民政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國家稅務局以及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等。本卷按季成冊,全年共分四個分冊。本卷按業務性質共分為十二大類:一、徵收管理;二、增值稅;三、消費稅;四、企業所得稅;五、個人所得稅;六、涉外稅收;七、進出口稅收管理;八、車輛購置稅;九、稅收法制;十、稅務稽查;十一、綜合稅收政策;十二、附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稅收法規彙編:浙江省國稅卷
  • 出版社:中國稅務出版社
  • 頁數:224頁
  • 開本:32
  • 定價:15.00
  • 作者: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 出版日期:2006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801179064
圖書目錄,文摘,

圖書目錄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轉發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6年1月11日浙國稅征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具體標準的批覆
2006年1月17日國稅函4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徵收管理的通知
2006年1月25日國稅函10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網上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2月5日國稅發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6年3月16日國稅發3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換髮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
2006年3月16日國稅發38號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全國統一稅收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
2006年3月17日浙國稅征4號

增值稅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租賃承包經營加油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31日浙國稅流82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生產銷售軟體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1月9日浙國稅流2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匯總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3月3日浙國稅流9號

消費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啤酒包裝物押金消費稅政策的通知2006年2月27日財稅2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2006年3月20日財稅33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2006年3月29日浙國稅流14號

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銀行資產評估增值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22日財稅18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新增分支機構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30日國稅函126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證券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30日國稅函126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批覆2006年1月4日國稅函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郵政局所屬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6年1月5日國稅函1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險公司新增和更名分支機構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6年1月5日國稅函21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調整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2家保險公司匯總納稅成員企業範圍的通知2006年1月6日浙國稅所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新辦企業認定標準的通知2006年1月9日財稅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世界旅遊組織在華取得收人征免稅問題的批覆2006年1月13日國稅函35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村信用社新一代綜合業務系統費用稅務處理的通知2006年1月16日浙國稅所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匯總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範圍的通知2006年1月17日國稅函4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所屬企業2005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2006年1月17日國稅函5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所屬企業2005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2006年1月17日國稅函(2006]54號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6年1月20日浙國稅所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所屬企業2005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2006年1月25日國稅函(2006]8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6年1月25日國稅函11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邦財產保險公司等4家保險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
涉外稅收
進出口稅收管理
車輛購置稅
綜合稅收政策

文摘

插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的精神,經研究,現就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增值稅匯總繳納問題通知如下:
一、稅務登記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納稅人,各市級分公司(不含寧波分公司,下同)為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按規定分別向所在地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並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增值稅計算、申報和繳納
(一)市級分公司實現的增值稅應稅收入(公司自有車輛用油、發電用油、代儲油、倒庫油及檢測用油等自用油應按規定向其主管國稅機關申報,允許從應稅銷售收入中扣除)統一由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核算銷項稅額,取得的進項稅額一律在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集中申報抵扣(含市級分公司直接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合法扣稅憑證)。各市級分公司取得的防偽稅控專用發票需經市級分公司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認證,取得的其他合法扣稅憑證需在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申報抵扣的,應在分公司錄入《抵扣信息清單》(國家稅務總局未規定需錄入《抵扣信息清單》的扣稅憑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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