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
科學技術部、
國家統計局、
財政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教育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聯合布置在全國開展了2000年度全社會R&D資源清查工作。在國家和地方各級R&D資源清查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及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廣大科技統計人員的艱苦努力,清查的數據採集、質量核查、匯總及評估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清查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
(R&D)經費總支出
2000年度國內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總支出為896億元,比上年增長17.9%(按可比口徑計算,下同)。R&D經費總支出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1.0%。
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
經費支出
在國內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總支出中,基礎研究經費支出為46.7億元,占5.2%;套用研究經費支出為152.1億元,占17.0%;試驗發展經費支出為697.2億元,占77.8%。基礎研究經費支出增加12.2億元,增長35.3%。
三、按執行機構分類
R&D經費支出
國有獨立核算的科研院所R&D經費支出258.2億元,比上年增長8.3%,占國內R&D經費總支出的28.8%;高等學校支出76.6億元,增長20.9%,占國內R&D經費總支出的8.6%;各類企業支出540.6億元,增長23.9%,占國內R&D經費總支出的60.3%;其他為20.6億元,占國內R&D經費總支出的2.3%。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R&D經費支出
農、林、牧、漁及其服務業R&D經費支出為7.7億元,占R&D經費總支出的0.9%;工業為490.0億元,占54.7%;建築業為5.3億元,占0.6%;地質勘查、水利管理業為5.0億元,占0.6%;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為9.7億元,占1.0%;計算機套用服務業為14.0億元,占1.6%;衛生業為12.0億元,占1.3%;教育為73.6億元,占8.2%;科學研究業為258.2億元,占28.8%;綜合技術服務業及其他為20.5億元,占2.3%。
分省、自治區、直轄市
R&D經費支出(億元)
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用於R&D活動的經費支出是指地域概念,不是所屬關係。 主要指標解釋—— 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活動:指在科學技術領域,為增加知識總量、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去創造新的套用而進行的系統的、創造性的活動,包括基礎研究、套用研究、試驗發展三類活動。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套用或使用為目的。
套用研究:也指為獲得新知識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套用研究是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採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
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額:指統計年度內各執行單位實際用於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於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
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