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掌握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1] (R&D)活動的發展和變化情況,反映自主創新能力和政府對R&D活動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更好地滿足新形勢下巨觀管理和制定“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的需要,按照《國家統計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防科工局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的通知》要求,市統計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於2010年聯合開展了全市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工作。此次清查的標準時點為2009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9年度。清查對象是國民經濟中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的法人單位。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R&D人員、R&D經費、R&D項目(課題)、各類研發機構以及R&D活動產出等情況。在全市各級R&D資源清查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及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廣大科技統計人員的努力,我市R&D資源清查的數據採集、質量核查、匯總及評估工作已經全面完成。經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抽查、審核和確認,現將鞍山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主要指標公布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主要數據公報
- 所屬地區:鞍山市
一、總體情況
(一)開展R&D活動的單位情況
2009年全市開展R&D活動的各類單位87個,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減少24個,下降21.62%。其中,高等院校2個;工業企業73個;非工業企業3個;事業單位9個。
按隸屬關係分,2009年全市中央屬有R&D活動的單位3個,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減少5個,下降62.50%;地方屬有R&D活動的單位84個,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減少19個,下降18.45% 。
分地區看,2009年市轄區有R&D活動的單位數占全市有R&D活動的單位數的27.59%,其他縣(市)、區占72.41%。
(二)R&D活動人員情況
2009年全市從事R&D活動人員6276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4]4345.6人年,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27.45%。其中,高等院校從事R&D活動人員543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254.6人年,下降24.45%;工業企業從事R&D活動人員5186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3662人年,下降30.25%;非工業企業從事R&D活動人員359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326人年,增長8.67%;事業單位從事R&D活動人員188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103人年,增長1.98%。
2009年在全市從事R&D活動人員中,研究人員[5]4860人,占77.44%。大學及以上學歷人員3286人,占52.36%。其中,博士畢業135人,占從事R&D活動人員的2.15%;碩士畢業1139人,占18.15%;本科畢業2012人,占32.06%。女性從事R&D活動人員1829人,占29.14%。
(三)R&D經費情況
2009年全市R&D經費內部支出178443.3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2.91倍,平均年遞增16.36 %。R&D經費內部支出排在瀋陽(845684.1萬元)、大連(596978.5萬元)、本溪(214450.5萬元)三市之後,居全省第4位。全市R&D經費內部支出與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為1.03%,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提高了0.04個百分點。
按執行部門分,在全市R&D經費內部支出中,高等院校R&D經費內部支出11571.9萬元,占6.48%;工業企業R&D經費內部支出158417.3萬元,占88.78%;非工業企業R&D經費內部支出7261.3萬元,占4.07%;事業單位R&D經費內部支出1192.8萬元,占0.67%。
按活動類型分,在全市R&D經費內部支出中,基礎研究經費2490.6萬元,占1.40%;套用研究經費6099.3萬元,占3.42%;試驗發展經費169853.4萬元,占95.19%。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分別增長25.22倍、10.46倍和2.78倍。
按經費來源分,在全市R&D經費內部支出中,政府資金5191.1萬元,占2.91%;企業資金170391.3萬元,占95.49%;國外資金295.3萬元,占0.17%;其他資金2565.7萬元,占1.43%。
按地區分,市轄區R&D經費支出143580.7萬元,占全市80.46%,其他縣(市)、區R&D經費支出超千萬元的為千山區(13438.8萬元)、立山區(9708萬元)、海城市(8442.2萬元)、鐵西區(1402.4萬元)、台安縣(1398.7萬元)。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R&D經費支出超過億元的有製造業(158386.6萬元)和教育(11571.9萬元),兩個行業占全市的95.29%。
(四)R&D項目(課題)[6]情況
2009年,全市各類單位共開展R&D項目(課題)研究1096項,參加項目人員全時當量3250.8人年,項目經費121988.9萬元。
按執行部門分,高等院校項目325項,占29.65%,項目經費11215.6萬元,占9.19%;工業企業項目712項,占64.96%,項目經費102926.5萬元,占84.38%;非工業企業項目40項,占3.65%,項目經費7166.7萬元,占5.87%;事業單位項目19項,占1.74%,項目經費680.1萬元,占0.56%。
按執行部門分R&D項目(課題)情況
項目(課題)
數(項)
項目(課題)經費內部支出(萬元)
項目(課題)經費內部支出比重(%)
總計
1096
121988.9
100.00
研究機構
高等院校
325
11215.6
9.19
工業企業
712
102926.5
84.38
非工業企業
40
7166.7
5.87
事業單位
19
680.1
0.56
在全市開展的R&D項目(課題)研究中,按學科分,自然科學項目(課題)72項,經費內部支出4665.1萬元,占全部內部支出的5.77%;農業科學項目(課題)1項,經費內部支出65.2萬元,占0.08%;醫藥科學項目(課題)13項,經費內部支出489.6萬元,占0.60%;工程與技術科學項目(課題)431項,經費內部支出75613.7萬元,占93.45%;人文與社會科學項目(課題)108項,經費內部支出79.9萬元,占0.1%。
在全市開展的R&D項目研究中,按社會經濟目標分,促進工商業發展項目(課題)380項,經費內部支出67473.5萬元,占全市83.39%;基礎設施以及城市和農村規劃項目(課題)37項,內部經費支出6721.7萬元,占全市8.31%;促進能源的生產、分配和合理利用項目(課題)45項,內部經費支出4398.3萬元,占5.44%;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項目(課題)39項,內部經費支出1686.4萬元,占2.08%;其他項目(課題)124項,內部經費支出633.6萬元,占全市0.78%。
(五)研究開發機構[7]情況
2009年全市擁有各類研究開發機構78個。在研究開發機構中,從事R&D活動的人員1868人,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14.46%,其中,博士及碩士526人,占28.32%。研究開發機構R&D經費20701.34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1.68倍。研究開發機構中用於科研的儀器設備原值26476.7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49.14%。
全市各類研究開發機構(政府屬)7個,占8.97%;高等院校8個,占10.26%;工業企業58個,占74.36%;非工業企業4個,占5.13%;事業單位單位1個,占1.28%。
7個縣(市)、區來看,研究開發機構排在前兩位的是千山區(23個)、海城市(14個)。
二、工業企業
(一)開展R&D活動企業[8]情況
2009年全市開展R&D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9](以下簡稱工業企業)73個,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3.20%,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開展R&D活動的工業企業數量減少17個。其中,開展R&D活動的大中型企業11個,占全部大中型工業企業的11.83%。
在開展R&D活動的工業企業中,國有企業及國有獨資公司1個,占全部R&D活動工業企業的1.37%;其他有限責任公司16個,占21.92%;私營企業36個,占49.32%,其他內資企業14個,占19.18%;港、澳、台商投資企業1個,占1.37%;外商投資企業5個,占6.84%。
(二)R&D投入情況
2009年,全市工業企業從事R&D活動人員5186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3660人年,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30.29%。
2009年,全市工業企業R&D經費內部支出158417.3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2.70倍,年平均增長15.64%;工業企業R&D經費投入強度[10]0.74%。其中,大中型工業企業R&D經費148894.5萬元, R&D經費投入強度1.18%。
在工業企業R&D經費內部支出中,國有企業及國有獨資公司128506.3萬元,占81.12%;其他內資企業29170.8萬元,占18.41%;港、澳、台商投資企業5.5萬元,占0.01%;外商投資企業734.7萬元,占0.46%。
按行業分,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1.0%的行業是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投入強度分別為3.53%、1.34%。
按地區分,市轄區工業企業R&D經費支出143580.7萬元,占全市90.63%,R&D經費支出較多的還有,海城市(8307.9萬元)、立山區(2367萬元)、千山區(2034.2萬元)。
(三)R&D項目情況
2009年,全市工業企業共開展R&D項目712項,參加項目人員3672人,項目經費102926.5萬元。
按企業規模分,大型企業314項,占工業企業44.10%;中型企業42項,占工業企業5.90%;小型企業356項,占工業企業50.00%。
按地區分,市轄區開展R&D項目376項,占全市的52.8%;立山區281項,占全市的39.47%。
(四)研究開發機構情況
2009年,全市工業企業辦研究開發機構58個,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3.57%。機構人員3642人,其中博士和碩士990人,占27.18%。全年機構經費38293.1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5.17%。機構擁有科研用儀器和設備的原價25726.4萬元,下降49.36%。
(五)R&D活動產出情況
2009年,工業企業開發新產品[11]項目915項,投入經費360185.2萬元,完成新產品產值1737399.8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3.84倍。全年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1721822.3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4.39倍;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8.01%。
按企業規模分,大型企業開發新產品項目443項,占工業企業48.42%;投入經費327524.9萬元,占工業企業90.93%;全年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1368527萬元,占工業企業79.48%,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13.86%。
中型企業開發新產品項目53項,占工業企業5.79%;投入經費16414.4萬元,占工業企業4.56%;全年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156426.2萬元,占工業企業9.09%,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5.7%。
小型企業開發新產品項目419項,占工業企業45.79%;投入經費16245.9萬元,占工業企業4.51%;全年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196869.1萬元,占工業企業11.43%,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2.22%。
按地區分,市轄區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較大。
2009年,工業企業申請專利1010件,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13.43倍;其中發明專利392件,增長13倍;發明專利所占比重38.81%。有效發明專利數401件;其中境外授權專利6件;專利所有權轉讓及許可數5項,轉讓及許可收入40萬元;發表科技論文477篇;擁有註冊商標305件,其中境外註冊商標41件;形成國家或行業標準31件。
三、高等院校
(一)R&D人員情況
2009年全市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3](以下簡稱高等院校)2個,其中開展R&D活動的高等院校2個。高等院校有R&D活動人員543人,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R&D人員全時當量255人年,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24.33%。在高等院校R&D活動人員當中,研究人員464人,占85.45%;博士和碩士畢業以上人員319人,占58.75%;女性204人,占37.57%。
(二)R&D經費情況
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R&D經費內部支出11571.9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9.60倍,年平均增長29.98%。
按活動類型分,基礎研究經費2490.6萬元,占21.52%;套用研究經費5021.7萬元,占43.4%;試驗發展經費4059.6萬元,占35.08%。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分別增長25.22倍、16.43倍和4.73倍。
按經費來源分,政府資金1053.5萬元,占9.1%;企業資金9789.8萬元,占84.6%;其他資金728.7萬元,占6.3%。
(三)R&D項目(課題)情況
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開展R&D項目(課題)研究325項,參加項目(課題)人員全時當量254.6人年,項目(課題)經費11215.6萬元,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項目經費增長13.09倍。人均項目(課題)經費44.05萬元/人年,增長16.42倍。
(四)研究機構情況
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有研究機構8個,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下降57.89%。R&D活動人員48人,其中博士和碩士35人,占72.92%。全年機構R&D經費271.2萬元,機構擁有科研用儀器設備的原價215.3萬元。
(五)R&D活動產出情況
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共發表科技論文909篇,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增長89.77%,出版著作24種,增長118.18%。
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共申請專利8件,其中發明專利7件,與2000年第一次R&D資源清查相比,分別增長1倍和6倍;發明專利申請占全部專利申請的87.5%。2009年全市高等院校獲得專利授權10件,其中發明專利7件,占70%。專利所有權轉讓及許可數1件,專利所有權轉讓與許可收入20萬元。
注釋:
[1]R&D,即研究與試驗發展,指在科學技術領域,為增加知識總量、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去創造新的套用而進行的系統的、創造性的活動,包括基礎研究、套用研究、試驗發展三類活動。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套用或使用為目的。
套用研究:也指為獲得新知識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套用研究是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採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
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2] 經國務院批准,科技部、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原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教育部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於2000年聯合在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全社會R&D資源清查工作。
[3] 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依據第一次全國R&D資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摸底調查結果確定,包括:農、林、牧、漁業,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4]R&D人員全時當量是國際上通用的、用於比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標。指R&D全時人員(全年從事R&D活動累積工作時間占全部工作時間的90%及以上人員)工作量與非全時人員按實際工作時間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個R&D全時人員(工作時間分別為0.9年和1年)和3個R&D非全時人員(工作時間分別為0.2年、0.3年和0.7年),則R&D人員全時當量=1+1+0.2+0.3+0.7=3.2(人年)。
[5]研究人員指R&D人員中具備中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的人員。
[6]R&D項目(課題)指調查單位在當年立項並開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項仍繼續進行研究的研究開發項目或課題,包括當年完成和年內研究工作已告失敗的研發項目或課題。
[7]研究開發機構包括各類獨立的研究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辦的非獨立的研究開發機構。
[8]開展R&D活動企業:指有組織地開展R&D活動且有相應經費支出的企業。
[9]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工業企業。
[10]工業企業R&D經費投入強度:指企業R&D經費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
[11]新產品:指採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製、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產品。
[12] 政府屬研究機構包括縣以上政府部門屬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機構、科學技術信息和文獻機構,但不包括轉制院所。
[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含高等院校附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