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南陽轎車逃逸案

2·29南陽轎車逃逸案

2·29南陽轎車逃逸案是指2016年2月29日中午12點左右,在南陽城區一高(南陽市第一高級中學)信號燈處(建設路孔明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輛白色比亞迪車號豫RHD235開車撞人逃逸。

2018年8月7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高潮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29南陽轎車逃逸案
  • 發生時間:2016年2月29日
  • 發生地點:南陽市第一高級中學
  • 傷亡人數:傷8人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案件原因,

案件經過

2016年2月29日中午12點左右,在南陽城區一高(南陽市第一高級中學)信號燈處(建設路孔明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輛白色比亞迪車號豫RHD235開車撞人逃逸。現場慘烈,有多名學生受傷,有目擊者稱至少八人被撞傷。

案件處置

據民眾反應,現場的計程車司機開車協助警察在白河橋北頭濱河路與獨山大道路口攔截住事故車輛。具體原因及傷亡情況以官方發布為準,據傳,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
2018年8月7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高潮執行死刑。

案件原因

南陽中院認為,被告人馬高潮為泄私憤,故意駕車衝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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