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馬來西亞殺妻案

2·25馬來西亞殺妻案

2018年2月25日上午9時30分至3月3日4時30分,擁有藥劑師專業資格的黃敬浩在馬來西亞的家中,謀殺了中國妻子楊茜,並將她分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25馬來西亞殺妻案
  • 發生時間:2018年2月25日
  • 發生地點:馬來西亞
  • 犯罪嫌疑人:黃敬浩
  • 被害人: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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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展

據馬來西亞《詩華日報》報導,中國少婦楊茜遇害案原定於4月23日早過堂,由於各項化驗及解剖結果未出爐,因此將延至5月16日上午9時。
受害中國少婦楊茜的父親楊金水表示,他日前夢見女兒,女兒堅持要將兒女接回中國撫養,這是她最後的遺願。楊金水表示,將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外孫、外孫女的撫養權
馬來西亞警方稱,當一切程式未明朗前, 任何一方都沒有辦法做些什麼。
23日辯方律師向法官要求釋放嫌犯黃敬浩,因為在這段扣留期間,嫌犯沒有辦法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照顧孩子;同時,在這段期間,他的生意也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損失不菲。
檢察官則強調,由於還在等待化驗報告的出爐,因此不能答應辯方律師的要求。嫌犯黃敬浩將繼續扣留至5月16日再過堂。
黃敬浩於23日早在法庭申請延後審訊時,向承審法官表示,在2018年3月6日當天,他被扣留在警署,當時有4名警察在場,其中一名華裔警察向他動粗。
與此同時,他也透露,於2018年3月14日當天,在他沒有閱讀內容的情況下,被要求籤下一份聲明書。負責的警員告訴他,只要他簽下這份聲明書,就可以與家人、姐妹見面。
檢控官表示,對於嫌犯所提出的兩項報告可以到警署落案,警方會深入調查相關的案件。

案件審訊

2019年4月23日,發生在馬來西亞斯里阿曼的中國公民楊茜遇害案,正式進入審訊程式。
審訊的法官為阿查哈里,主控官莫漢末達祖。政府委任給被告黃敬浩的律師分別為祖比瑞安及法依祖。中國駐古晉總領事館的領事程洪,也特別帶領兩位律師前來觀察案件的進展,並隨時準備給予協助。
法庭於22日上午11時正式進入審訊程式。法官首先傳召控方首位證人,沙里警曹。
沙里警曹表示2018年3月3日,他正在值班,當天下午4時30分,他接到友人沙夫丁的電話,表示在魯巴河的實加益地區發現一個類似人類頭顱的東西。
當天,沙夫丁向沙里警曹表示,因為要漲潮的關係,他催促沙里警曹早點前往相關地點。於是,沙里便同他的上司洪端碧警長一同前往現場。發現頭顱的沙夫丁稍後便到斯里阿曼警署報案。
今早的第三證人為警署的一名攝影師馬丁警曹。他表示他在該部門的上司指示下,前往現場拍了不少的相片。這些相片,也在法庭上呈堂。
第四名證人為來自斯里阿曼醫院的蘇西拉醫生。當她接獲警方的報告時,她隨即通知古晉的專業驗屍官諾麗查專科醫生。
第五位證人,來自古晉的諾麗查專科醫生的驗屍報告相當長,她在法庭受促讀出她的驗屍報告。
諾麗查驗屍官也在法庭上以照片證明她的化驗結果。據悉,此案共有40多位證人。由於時間關係,案件將繼續審訊。

案件審理

2019年9月19日,馬來西亞華裔殺妻分屍案在古晉高庭再度庭審,化驗師出庭並提交了65件證物,包括多瓶重達4公升的漂白劑、消毒液、手鋸、角磨機及木製圓形砧板等。
審訊期間,化驗師麗娜瓦蒂指出,漂白劑在接觸陽光和熱氣時會分解。她還表示,並不能確定漂白劑里的成分之一次氯酸鹽(Hypochlorite),是否可破壞人類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應由DNA專家給出專業解答。
據悉,自2018年3月7日起,案件證物已經經過五度化驗,化驗的主要證物包括被告血液、死者的腦樣本、頭髮樣本等。按照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02條,一旦罪名成立,被告黃敬浩將被判處死刑。
黃敬浩是一名華裔藥劑師,擁有醫藥專業知識,2018年2月25日因涉嫌殺害妻子楊茜被捕。據了解,楊茜的屍體被發現時殘缺不全,警方還未找到剩餘部分。

人物背景

來自中國江西省的死者楊茜,在2011年同嫌兇黃敬浩結婚,並育有一對年幼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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