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滬陝高速交通事故

2022年2月17日20時5分許,陳某駕駛豫RJ3677大巴車(核載55人,實載53人,),沿滬陝高速公路南陽往信陽方向行駛至990KM+360m處時,因前方有貨車側翻影響通行,加之路面濕滑,陳某操作不當與中央隔離側護欄發生碰撞符某1駕駛貴A9A53M小轎車行駛至此處時,未與豫RJ3677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碰撞在豫RJ3677車輛左後部造成貴A9A53M號車乘車人黎某、余某、符某2死亡,符某1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7滬陝高速交通事故
  • 發生時間:2022年2月17日
事故背景,主要問題,

事故背景

2022年2月17日20時5分許,陳某駕駛豫RJ3677大巴車(核載55人,實載53人,),沿滬陝高速公路南陽往信陽方向行駛至990KM+360m處時,因前方有貨車側翻影響通行,加之路面濕滑,陳某操作不當與中央隔離側護欄發生碰撞。符某1駕駛貴A9A53M小轎車行駛至此處時,未與豫RJ3677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碰撞在豫RJ3677車輛左後部,造成貴A9A53M號車乘車人黎某、余某、符某2死亡,符某1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調查,貴A9A53M小轎車駕駛人符某1夜間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沒有與同車道內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主要問題

一是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陳某、符某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沒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做到安全、文明駕駛,沒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且遇緊急情況採取措施不當;
二是未降低車速行駛。符某1夜間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碰撞前速度達117.98km/h,未降低行駛速度;
三是未使用安全帶。三名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加重了事故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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