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冕寧男孩遭多人毆打事件

2·13冕寧男孩遭多人毆打事件

2024年2月13日,王某媛(女,14歲)糾集多人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冕寧縣石龍鎮和平村,對居住該地的受害人王某豐(男,13歲)進行辱罵、毆打。事後被侵害人及其家屬未報警。王某豐經醫院複診複查,身體無礙。

2024年3月14日,此視頻在網際網路傳播。2024年3月15日,記者從四川涼山冕寧縣公安局獲悉,視頻所涉內容發生於2024年春節期間,事後被侵害人及其家屬未報警,身體無礙。警方已對該案立案調查,主要涉案人員已到案。2024年3月20日,姜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王某媛、王某、吳某、宋某、張某、俞某等6人因均未滿十六周歲,已依法被送往教育矯治機構接受專門矯治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3冕寧男孩遭多人毆打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2月13日
  • 發生地點: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冕寧縣石龍鎮
  • 事件結果:涉事人已接受專門矯治教育
事件經過,事件處置,事件結果,

事件經過

2024年2月13日,四川冕寧縣居民王某媛因聽說“王某豐在背後造謠中傷自己”,便邀約姜某、張某、宋某、俞某、王某、吳某等人對王某豐進行威脅、辱罵和毆打。
2024年3月14日,此視頻在網際網路傳播。

事件處置

警方提醒:如遭遇不法侵害 ,請及時報警。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勿傳播相關音視頻及信息。公安機關將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全力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24年3月15日冕寧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
2·13冕寧男孩遭多人毆打事件
警情通報

事件結果

2024年3月15日訊息,王某豐經醫院複診複查,身體無礙。四川省冕寧縣公安局已對該案立案調查,主要涉案人員已到案,案件調查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
截至2024年3月2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王某媛等人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姜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王某媛、王某、吳某、宋某、張某、俞某等6人因均未滿十六周歲,已依法被送往教育矯治機構接受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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