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5日

1985年4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統計局《關於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85年4月5日
  • 類型:日期
《報告》根據有關 規定並參考國外的做法,對三類產業作出如下劃分:第一產業為農業(包括林業、牧業、漁業等);第二產業為工業(包括採掘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等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是除上述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
1985年4月5日,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王丙乾《關於一九八四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一九八五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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