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是指1979年4月9日至27日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在漢堡召開的國際海上搜救大會上通過的搜尋救助海上遇險人員開展國際合作的國際公約,旨在促進儘可能有效地合作並為健全捜尋救助機構提供指南。內容涉及建立搜救機構、劃定搜救區域、制定搜救行動和通信聯絡程式、建立船舶報告制度以及加強締約國之間和海、空搜救部門之間的合作等。公約自1985年6月22日生效。中國於1985年6月24日批准該公約,同年7月24日對中國生效,並按公約要求成立了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全國海上搜救工作的協調和指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
- 生效日:1985年6月22日
- 中國加入時間:1985年6月24日
- 簽訂地點:漢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