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13日

1953年1月13日,星期二,農曆十一月廿八,壬辰年,癸丑月,甲子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53年1月13日
  • 類型:日期
  • 格式:年月日
  • 農曆:十一月廿八
大事記
1953年1月13日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二十次會議,討論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制定憲法的問題。
毛澤東主席在會上發表《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幾點說明》講話:“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定,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已經成熟了”。
周恩來總理在會上發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應該有自己的法律——憲法》講話。
在會上,大家一致通過了《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議在一九五三年召開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的鄉、縣、省(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並在此基礎上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決定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以朱德、宋慶齡、李濟深、鄧小平、李維漢等32人為委員的憲法起草委員會。
1953年1月13日~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召開各大行政區文教委員會主任會議。會議根據黨和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精神,提出“整頓鞏固、重點發展、提高質量、穩步前進”的文教工作方針。
1953年1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頒發了《關於國營企業1953年計畫中附加工資內容和計算方法的規定》,統一提高提取職工工資總額的5%~7%作為勞動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1953年1月13日,中共中央華東局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出“關於華東交通專科學校壓制學生批評事件對有關領導人員處分的決定”。決定對華東軍政委員會交通部長兼華東專科學校校長黃逸峰嚴重壓制批評的錯誤以開除黨籍的處分。
1953年1月13日,中共河南省委發出《關於河南省人民武裝工作委員會成立及各級黨委迅速成立各級武裝工作委員會的通知》。
1953年1月1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民政廳,轉發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關於民政部門與勞動部門擔任的救濟工作範圍問題的通知》,《通知》對兩部門的救濟工作範圍明確劃分為“已喪失勞動力的失業人員歸民政部門按社會救濟分別處理,其餘的失業工人、職員、失業知識分子、儀式歇業的小工商業主、獨立生產者、行商攤販、經紀人、舊軍官、舊官吏、舊警憲等失業人員,如需要救濟者,均屬勞動部門救濟範圍;歌女、舞女、妓女、遊民、乞丐等,在教育改造期間應由民政部門負責處理,改造後有就業條件者可交由勞動部門處理”。
1953年1月13日,史達林在蘇聯莫斯科接見中國中蘇友好協會總會副會長宋慶齡和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主席、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這是史達林逝世前最後一次會見中國客人。
1953年1月13日,前蘇聯領導人日丹諾夫被在克里姆林宮醫院工作的猶太醫生謀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