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10月7日

1910年10月7日

1910年10月7日,國會請願掀起第三次高潮。國會請願運動,清朝末年立憲派人士呼籲清朝廷速開民選國會實行內閣制的一場政治運動。從1910年1月開始第一次請願活動,到1910年年底結束第四次請願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10年10月7日
  • 外文名:國會
  • 格式:年月日
  • 類型:日期
  • 農曆:九月初五
事件
1910年10月7日,國會請願掀起第三次高潮。
1910年10月7日
藉資政院開院之機,請願代表團發動了第三次聲勢浩大的請願活動,10月7日,請願團孫洪伊等與直隸代表李長生、溫世霖等前往攝政王府上請願書,東三省學生趙振清、牛廣生路迎代表團,當場割臂股寫血書,強烈要求召開國會。
載灃外出,孫洪伊等日夜守候,警衛勸歸,代表堅持不去。同時,京外各界聲援請願運動如火如荼。
10月5日,直隸各界在天津舉行請願大會,2000餘人會後列隊前往督署,要求總督陳夔龍代奏請願書。
10月16日,開封各界紳民3000餘人開請願大會,要求巡撫寶(芬下加木)代奏請願書,又至諮議局提出“此次請願如仍不得請,學則停課,商則罷市,工則休作,諮議局亦不許開會”。
10月19日保定各學堂學生罷課,要求速開國會,10月29日,3000人集會,通過請願書,請總督趙爾巽代奏。奉天省各城紳商士民等互相聯絡,擬每城派出1萬人,齊集省城要求總督代奏請願書。
10月30日,福建九府二州各界代表4000人在省城開會,呼籲一年以內即開國會,要求總督松壽什奏籌請願書。
資政院開院之初,湖南議員羅傑發言:“現在國民之斷指、割臂、剜股者相繼,皆表示國民以死請願之決心。”並說:“不速開國會,互選資政院議員不能承諾新租稅。”他要求:1.本院議員應全體贊成通過速開國會案;2.議長應從速上奏;3.攝政王應即允速開。
此案付表決時,當全體與會者一致起立通過這一議案時,議員們跳起來歡呼“大清帝國立憲政體萬歲。”10月26日,資政院通過了請速開國會的奏稿。28日,資政院總裁溥倫把奏稿連同三個附屬檔案,一併上奏朝廷。
各地大員也開始紛紛表態。10月5日,雲貴總督李經義、湖廣總督瑞澄聯電各省督撫徵求先設內閣以立主腦,開國會以定人心。24日,廣西巡撫張鳴歧奏請設責任內閣。25日,東三省總督錫良、湖廣總督瑞澄、兩廣總督袁樹勛、雲貴總督李經義、伊犁將軍廣福、江蘇巡撫程德全、安徽巡撫朱家寶、山東巡撫孫主琦、山西巡撫丁寶銓、河南巡撫寶分、新疆巡撫聯魁、江西巡撫馮汝逵、湖南巡撫楊文鼎、廣西巡撫張鳴岐、貴州巡撫龐鴻書等聯電朝廷,請立即組織內閣,定明年(1911年)開設國會。
28日,攝政王載灃命將各地請願折電交王大臣閱看,預備召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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