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年安全法令(同時也被稱作王國安全法令)是蘇格蘭國會對於英格蘭國會於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案(Act of Settlement 1701)之回應。
安妮皇后的最後一位在世子嗣,格勞斯特公爵威廉,在1700年過世,因此蘇格蘭與英格蘭國會需要找一位新教徒的繼位者。英格蘭國會決定由索菲婭_(漢諾瓦選帝侯夫人),她是詹姆斯一世的孫女,但是並未徵詢蘇格蘭國會之同意。蘇格蘭國會的回應是在1703年提出一個法案,主張當安妮女王去世後,組成蘇格蘭國會當中的三個等級(Estates)可以從蘇格蘭國王的後裔中指定一位新教繼承者,但是不能是英格蘭人,除非是特定的經濟、政治、宗教條件所導致。這個法案被蘇格蘭國會中的貴族等級否決給予御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