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大連批發市場火災事故

12·31大連批發市場火災事故

2021年12月31日11時11分,遼寧省大連市鞍山路104號新長興市場地下二層發生火情。接警後,各相關部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省、市、區相關領導以及消防、應急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救援。當日13時,明火被撲滅。

截至2022年1月2日,事故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員因公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31大連批發市場火災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生地點:大連市鞍山路104號新長興市場地下二層
  • 傷亡情況:8人死亡(截至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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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經過

2021年12月31日11時11分,大連市鞍山路104號新長興市場地下二層發生火情。

火災處置

接警後,各相關部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省、市、區相關領導以及消防、應急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救援。2021年12月31日13時,明火被撲滅。
公安部門已依法對企業負責人進行控制。善後工作已全面展開。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火災傷亡

截至2022年1月2日,事故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員因公殉職。5人受輕傷,處置後,4人留院觀察,1人已出院。

典型案例

2022年,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對2021年火災爆炸事故案例進行梳理,公布了10起火災爆炸事故典型案例,“12·31大連批發市場火災事故”是其中之一。

火災原因

該單位違規在地下二層設定冷庫,電焊施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沒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也沒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具。事發當時,沒有電焊施工作業證的工人吳某在冷庫內西北側焊接鋼製貨架,發現焊點處牆面聚氨酯保溫材料有火苗,隨即吹滅,並繼續電焊。後來,吳某發現上方的聚氨酯保溫材料也被點著,並且火勢逐漸蔓延擴大,隨即跟另一名無證作業人員撤離現場。
火災原因調查員在勘察中發現,作業現場既沒有配備滅火設施,也沒有專人看守,發生火災後,工人們也沒有及時組織撲救,任由濃煙烈火肆意蔓延成災,最終使小火釀成大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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