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宜賓計程車與貨車相撞事故

2022年12月25日,四川宜賓至珙縣姚家嘴路段,一輛計程車與對向行駛貨車相撞,計程車被撞變形。此次事故造成計程車駕駛人及3名乘客(共4人)死亡,1名乘客受傷。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5宜賓計程車與貨車相撞事故
  • 發生時間: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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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2年12月25日,四川宜賓至珙縣姚家嘴路段,一輛計程車與對向行駛貨車相撞,計程車被撞變形。該計程車從珙縣城區駛往宜賓,事發地距離宜賓城區最近點僅三公里左右。

事故傷亡

造成計程車駕駛人及3名乘客(共4人)死亡,1名乘客受傷,傷者正在醫院醫治,無生命危險。

事故原因

2023年4月,宜賓市應急管理局發布“12·25宜賓計程車與貨車相撞事故”調查結果
經查,敘州區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川Q870W8計程車當班駕駛員方勇駕駛不
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第9條有關規定(左右兩側後輪花紋深度均小於1.6mm)的車輛,在雨天濕滑路段超速行駛時(限速60Km/h,實際車速75Km/h)因操作不當發生順時針側滑,越過道路中央雙黃實線與對向由曲正文正常駕駛的川M31508重型自卸貨車相撞,導致本次事故發生。同時,事故還暴露出有關政府、部門、企業對道路運輸領域源頭管理不到位、路面動態管控不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追責

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事故調查組提出了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並呈報市政府審定。對宜賓珙桐運業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該企業6名責任人員分別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或內部處理。
市紀委監委在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責任事實的基礎上,對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珙縣人民政府、珙縣交通運輸局、珙縣城鄉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珙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等10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政務處分。責令珙縣城鄉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5個責任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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