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下午4點多,王團結19歲的兒子王某陽為了給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廠附近找房子。大概4點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處出租房,看到窗戶上有租房廣告。就直接上二樓看房子。
2023年12月21日,王團結接到辦案民警一樓姓警官的電話後趕到派出所。樓警官告知他王某陽涉嫌“搶劫強姦”,然後拿出一份法律文書讓他配合簽字,並告知他王某陽認罪態度不好。
2024年1月26日晚,新黃河記者從接近警方人士那裡了解到,報案的是女租客的丈夫,事發當天就報的。女租客被掐脖子一事發生在臥室里,不是在走廊上的衛生間裡,事發時,女租客心裡很害怕,沒有從房屋裡出來,而是馬上聯繫了丈夫。丈夫聞訊趕回來了解到情況後,當即就報了警(不是事發第二天報警)。
佛堂派出所負責人則告訴新黃河記者,目前此案還在偵辦當中,具體案件細節不方便透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0義烏男子涉嫌犯罪事件
- 發生時間:2023年12月21日
- 發生地點: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分析,事件結果,
事件背景
2023年6月,家住河南商丘的王團結帶著老婆和兒子從老家來到浙江義烏做生意,在佛堂鎮經營一個紙盒加工廠。他19歲的二兒子王某陽兩年前在老家談了女朋友,兩人已到了訂婚的階段。去年12月,女友表示要辭去老家的工作,和王某陽一起到義烏髮展。“兒子就念叨著要給女友在我們廠子的附近租個房子。”王團結表示。
2023年12月20日下午,王某陽出門幫女友租房。王團結告訴正觀新聞記者,事發那天,王某陽一共看了兩處房子,案發的房子是第一處。“兒子看過第一處房子,覺得還不滿意,在家裡吃過晚飯後,又出門看了一處房子。”
意外發生在看房後的第二天。
12月21日上午,王團結和兩個兒子正在自家的廠里幹活時,兩三名民警走進來,突然用手銬銬住了王某陽。一家人頓時都懵了,連忙詢問原因,警方亮出一張出現王某陽身影的監控照片。
直到第二天,王團結見到了義烏市公安局佛堂鎮派出所的一名辦案民警,被告知,王某陽涉嫌搶劫、強姦,認罪態度非常不好,需要王團結配合簽字。拘留通知書上寫著,警方已將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王某陽刑拘,現羈押在義烏市看守所。
事件經過
父親喊冤:兒子與女租客沒有肢體接觸
事發後,王團結的家庭,突然發生了變故。“二兒子出事後,對我們家的打擊很大,經常睡不著覺,我們也有很大的疑問。”據王團結介紹,2023年12月20日下午4點多,王團結19歲的兒子王某陽為了給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廠附近找房子。大概4點42分,走到剡溪村南一處出租房,看到窗戶上有租房廣告,就直接上二樓看房子。這家老宅是一個歷史建築,建築東面有三層,只有二層有房間,一個共用的衛生間。
王某陽先上了三樓,又到二樓。他看了待租的空房後,敲了另一間有租客的屋門,一名女子將門打開一半,在表明看房身份後,王某陽向她詢問房租及兩個房間是否布局一樣等問題,提出進屋看看。女子將門打開,王某陽進入屋內,看了一下屋內的布置,左邊是衣櫃鞋櫃,右邊放著雜物,王某陽問有沒有熱水器、如何洗澡等問題,女子說用燒水壺燒水洗澡。
王某陽看到屋內還有一個門,便詢問那個門連線哪裡,女子說是陽台,他便提出過去看一看,王某陽走過去打開門,側身看到陽台不大,也不是很滿意。他又發現屋內沒有空調,詢問是否可以裝空調後,說了聲打擾了,便離開。晚飯後,王某陽又走到附近一個居民樓看了另一套房,然後就回家了。
王團結特意讓律師轉告兒子真的做了錯事一定要實話實說,可王某陽態度十分堅決,自己什麼都沒做,只是租房看房。他也和女子保持著1米左右的距離,並沒有任何身體接觸。
據王某陽所說,王某陽在看到吳小姐家門口的廣告牌時,並沒有撥打房東的電話,而是徑直走到了後面的出租屋,從外面的樓梯上了樓。“後來,他告訴我,他在看到招聘啟事的時候,就在附近逛了一圈,然後走到了一棟樓的樓梯口,我以為這棟樓就是租給他的,所以我就去了三樓,看看風景,然後再給他打個電話。”
女租客家人:小伙掐住女方的脖子
正觀新聞記者走訪了案發地,見到了房東老太太。房東告訴記者,女租客在這裡租住大約3年了,20多歲,聽說還有孩子,案發那天房東並不在家,其丈夫雖然在屋內,但他聽力不好。
房東稱,事發兩天后,女子的公公回來了,告訴房東,王某陽應該是來搶劫的,那時他的兒媳婦在上廁所,王某陽掐了她的脖子。房東連忙詢問有沒有受傷,是否去醫院看過。公公說只有一點點傷。女子告訴房東近期要回家補辦婚禮,由於預留房間和租金等問題,房東和女子並未談攏,女子便搬走了。
吳女士告訴新黃河記者,案發當時她並不在家,事發兩天后,她看見女租客的公公突然從貴州老家回來了。她公公說,前兩天有人來搶劫,有個男孩上來掐住他兒媳婦的脖子,摁住了她。
2024年1月25日,女租客的公公在電話中告訴新黃河記者,如果記者想採訪了解此事,可以直接去找警方。
監控視頻:小伙離開時緩步下樓
新黃河記者在剡溪村走訪後發現,該村尚未進行舊村改造,老舊房屋較多,距離事發房屋較遠有一處探頭。事發後,王某陽家人及律師拷貝到探頭拍下的幾段視頻。視頻資料顯示,當天下午4時42分,一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王某陽)通過房屋外側的鋼結構樓梯上了樓;43分33秒,王某陽進入二樓共用的衛生間,透過玻璃能看到他的身影,大概30秒左右便出來了,右手拿著手機放在耳邊,似乎在通話;45分17秒,王某陽的身影出現在女租客房間門口;45分53秒,女租客的房門打開,一個白色身影出現在門內;46分43秒,房門關閉;51分13秒,房門再次打開;51分35秒,王某陽出了房門,之後便雙手揣進上衣口袋,緩步下樓。
王某陽上樓看房的整個過程大概為9分鐘。通過監控視頻,能推測王某陽進入屋內的時間是在房門打開和王某陽下樓之間,大約只有幾分鐘。白衣女子出現在監控畫面中是在房門打開後,在此之前也並沒有看到女子從廁所出來,這與女子公公告訴房東二人在廁所發生衝突的時間順序並不符合。
2024年1月25日,正觀新聞記者輾轉聯繫到了女子的公公詢問事發情況。女子的公公稱,他和兒媳婦等家人目前並不在義烏,已經回了貴州老家。案發那幾天兒媳婦的喉嚨被掐了,吸不上氣,目前,兒媳婦身體已經恢復了,也去了醫院檢查,證據在警方那裡。
針對案件細節,女子的公公並沒有讓記者與其兒媳婦對話,也不願意透露更多。
而王某陽被抓後,全家人的節奏被打亂。王團結一家人不再操持廠子的工作,四處奔波求助。
事件分析
律師:要由警方掌握的證據來定
王某陽辯護律師周兆成認為,王某陽為何去事發地點、其與報警女子是否存在爭執、案發時到底發生了什麼、王某陽到底是否存在暴力行為,這幾個疑問都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清。嫌疑人行為上是否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強行闖入或者拒不退出的情形,這也需要公安機關提供證據。
他表示,下一步,他會積極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溝通,就案件疑點提出法律意見以及羈押必要性申請。“既然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式,我們相信義烏公安機關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一定能夠依法依規辦理好這個案件。我們既要還報警人公道,查清事實到底是誰傷害了她,也要還嫌疑人王某陽一個公平,到底有沒有犯罪。”
中國政法大學阮齊林教授稱,非法侵入住宅罪,即未經允許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如果是強行進入,就看是否嚴重,嚴重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更嚴重的,才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該罪名的認定標準有兩個,第一,是否未經許可強行進入,即非法進入。第二,嚴重程度如何,有沒有非常嚴重地妨害他人居住安寧。他認為,本案涉及證據採信問題,目前嫌疑人和受害者雙方各執一詞。對於嫌疑人“掐脖子”行為的指控,需要有證據,至少要有掐脖子的痕跡,且必須證明該痕跡是嫌疑人造成的,因為掐脖子會留下實施者的生物信息。在雙方各執一詞,既不能證實掐脖子暴力行為發生,也不能證實掐脖子暴力行為沒有發生的情況下,存疑應作有利嫌疑人的判定。如果嫌疑人確實是在經受害人允許後進入住宅,且不能證實其在住宅內有侵人、侵財的言行,那么就不應當認為是非法侵入住宅行為,也不能認為是其他違法犯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警方是否可以將王某陽定罪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這要看具體的證據。如果證據顯示王某陽確實沒有得到房屋主人的允許非法進入了房屋,那么警方完全可將他定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王某陽得到了房屋主人的允許,但進入房屋後確實在房屋內掐了女性的脖子並摁住對方,那么他也可能被定罪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至於警方為何從一開始的可能定為涉嫌“搶劫強姦”、後來又轉定為非法侵入住宅罪,這可能是因為在調查過程中,警方又發現了新的證據,或者對原有證據的解讀發生了變化。
事件結果
2024年1月26日晚,新黃河記者從接近警方人士那裡了解到,報案的是女租客的丈夫,事發當天就報的。女租客被掐脖子一事發生在臥室里,不是在走廊上的衛生間裡,事發時,女租客心裡很害怕,沒有從房屋裡出來,而是馬上聯繫了丈夫。丈夫聞訊趕回來了解到情況後,當即就報了警(不是事發第二天報警)。
佛堂派出所負責人則告訴新黃河記者,目前此案還在偵辦當中,具體案件細節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