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5吉林遼源中心醫院火災
- 時間:2005年12月15日
- 地點: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
- 起因:不合格電纜違規敷設,監管失責
- 直接原因:醫院配電室內電纜短路引燃可燃物
- 事件追責:重大責任事故罪
- 事件追責: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處置,調查火災,指導救助,接受手術,人員傷亡,事件原因,事件追責,
事件背景
據了解,遼源市中心醫院位於遼源市龍山區東吉大路,占地面積61630平方米,建築面積26063平方米,分為1至5個區域和一處綜合樓,其中1至3區始建於1962年,為3層磚木結構,建築面積10323平方米;4區為住院部,始建於1987年,為4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3600平方米,有床位568張。15日登記住院病人為245人;5區為環廊園林門診房,建於2002年,鋼結構,面積5340平方米;綜合樓6800平方米,9層。此次火災使遼源市中心醫院1至4區大部分建築過火。
事件經過
15日16時30分左右,吉林省遼源市最大的醫院中心醫院發生火災,截止到16日3時,火災已造成38人死亡。其中,現場找到24具遺體,另有14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遼源市中心醫院是當地最大的醫院,其門診部、住院部、辦公樓連在一起,呈現“口”字型,總共四層,一二層是門診,三四樓是住院處。經過遼源市和從長春、四平等地趕到的消防官兵5個多小時的撲救,大火於15日22時左右被撲滅。
據遼源市委書記趙振起介紹,著火後1小時內,醫護人員和救援人員一共搶救出152人送往其他醫院,其中有14人因搶救無效死亡。大火被撲滅後,搜救工作隨即展開,50多名消防官兵進入現場搜救。
事故發生後,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省長王珉趕到遼源市指揮搶險工作。王雲坤指示,要全力搶救受傷人員,最大力度進行現場搜救,做好患者家屬和遇難者家屬穩定工作,做好事故調查。遼源市安排大批幹部做好患者和遇難者家屬安撫工作,著手處理善後事宜。
與此同時,對遼源市醫院轉移出的患者和在火災中摔傷、燒傷人員的搶救工作也在緊張進行,他們分別被轉移到遼源市中醫院、東遼縣醫院等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吉林省衛生部門也緊急組織了三支醫療隊,當晚就從長春趕往遼源市參與搶救。
事件處置
調查火災
這場特別重大火災,於當晚二十一時被撲滅。初步清理現場發現二十四人死亡,另有十四人在轉院救治過程中因搶救無效死亡。
在十六日上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官方通報,事故中該院住院樓、門診樓等三個樓著過火,搜救工作結束,死亡人數沒有增加。遼源市對安撫、救治等工作進行部署,並對遇難者家屬進行了安撫,對轉入其它醫院的傷病人員進行積極救治。吉林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對於搶救病人及傷者所需的藥品,如有短缺,將在全國進行調配。
另據了解,火災發生後,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周永康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並將火災情況通報正在全國各地督察安全的三十一個公安部工作組。
據消防部門介紹,初步分析火災可能是電火引起,具體火災原因、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進一步調查統計。
指導救助
國家衛生部新聞辦說:衛生部長高強於16日上午緊急趕赴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指導當地開展醫療救助等工作;同時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對轄區內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和所屬醫學院校的安全防火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深入、徹底的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加強督查,限期整改。
通知說:十二月十五日,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發生特別重大火災,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地醫療衛生機構應汲取遼源市中心醫院特別重大火災的深刻教訓,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救治工作,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指出,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對象是廣大患者和人民民眾,安全問題格外重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和保障措施,把醫療安全、防火安全、公共場所安全等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高度警覺,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防止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由於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造成火災事故、重大案件、醫療事故等而導致人員傷亡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處置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災害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進一步明確並嚴格執行相關工作預案,並加強培訓和演練,一旦發生突發緊急事件,要及時報告並協助有關方面依法妥善處置,有效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
接受手術
火災事故後,遼源市衛生局16日下午證實,經過電話聯繫、逐戶走訪查明,除已死亡的39人之外,大火發生後有128名住院患者自行逃生回到家中。核查有關人員的傷亡情況。
據衛生部門介紹,來自吉林大學第三臨床醫院等4所醫院的18名專家正分為兩組,陸續對火災中跳樓摔傷的24名重傷者進行手術治療。
衛生部部長高強於16日下午來到遼源市中醫院,看望了病患和傷員。他說,下一步吉林要舉全省之力、集中最優秀的醫護人員,緊急搶救危重病人,使他們儘快轉危為安。衛生部將竭盡全力幫助吉林省和遼源市做好工作。吉林省衛生廳採取得力措施,以保障火災事故後各項醫療工作的順利開展。專家組將繼續在遼源工作,並根據病情需要,隨時調動省級醫療技術力量。遼源市衛生局也抽調骨幹力量和市中心醫院部分醫護人組成醫療組,對各醫院的轉移患者實行包保治療。遼源市中心血站做好血液準備工作,遼源市已經在全市動員,15日夜和16日共有400多人到血站自願獻血,保證了用血需求。為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市衛生局抽調機關全體幹部和各醫療衛生單位的人員,協助做好死亡人員家屬以及市中心醫院的善後處理工作。
截止到16日下午,火災現場搜救工作已經結束,死亡總人數為39人,其中火災現場發現24名遇難者遺體,轉入其他醫院的危重病人因救治無效死亡15人。
人員傷亡
截至十六日十七時,在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特大火災事故中死亡人數已增至三十九人。事故各項善後工作緊張進行。
在火災發生前,該醫院共有住院病人二百三十五人,醫護人員七十二人。事後轉至其它醫院治療的有一百八十二人,其中原醫院患者九十五人,事故中受傷的醫護人員十一人,受傷消防官兵兩人,受傷的陪護家屬七十四人。
由於大量傷者緊急轉至遼源市的其它醫院,使搶救傷者工作遇到了血液告急的情況,遼源市政府通過當地電台、電視台發出信息,希望市民能夠自發獻血緩解燃眉之急。信息一發出,遼源市市民就積極投入到了獻血的隊伍當中,十五日當晚遼源市中心血站就採集到了四萬毫升血液。遼源市中心血站的鮮血量仍在成倍地增長,在遼源市的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許多市民打著條幅,上面寫著“為受傷者獻血”。
事件原因
這場特大火災事故調查組23日宣布,造成這起火災的直接原因已查明:大火是因為遼源市中心醫院配電室內供電電纜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
事件追責
2007年6月12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遼源市中心醫院院長王紹文等13名被告人分別以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等被判處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5月至7月,遼源市龍山區紡織電氣安裝隊根據契約,負責施工建設遼源市中心醫院的配電改造工程。由於該安裝隊在施工中使用相關企業、個人生產銷售的不合格電纜,並違規敷設,醫院有關人員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從而留下重大事故隱患。
2005年12月15日16時許,遼源市中心醫院發生停電,電工室值班人員進行操作恢復供電後,隨即出現火情,而醫院相關人員沒有及時採取報警、緊急疏散醫患人員等有效措施,致使災情擴大。此次火災造成37人死亡,46人重傷,49人輕傷,燒毀建築面積5714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821萬餘元。
案發後,檢察機關對生產、銷售不合格電纜、違規施工操作,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的13名責任人提起公訴,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施工安裝方的責任人員趙永春、孫風林被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6年;遼源市中心醫院負有責任的原院長王紹文、副院長李明明、副院長金城泰被以同樣的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年、5年,電工班長張殿坤被判有期徒刑6年,總務科長趙永剛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銷售環節的責任人員王二興、宋樹剛、魏雪影、杜計鎖被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或3年,並處罰金10萬或8萬元,銷售環節的責任人員於寬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7萬元;生產環節的負責人員於鶴傑被以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