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2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事件
- 時間:2011年12月12日
- 死者:一名韓國海洋警察特攻隊員
- 地區:黃海
事件介紹,事件升級,官方表態,民眾抗議,媒體叫囂,審判結果,最新動態,中方回應,調查真相,否認有罪,死亡版本,首次出庭,遣返船員,專家質疑,
事件介紹
涉案的中國漁船魯文迪號,13號凌晨被帶到仁川的碼頭停泊,除姓程船長早前被拘捕外,留在船上的8名船員,全部被戴上手扣,逐一押下船。警方表示這批船員,將被以妨害執行特殊公務的罪名拘留,並稱“他們大部分承認了非法作業等嫌疑”。
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與中國漁民發生衝突致死的漁業糾紛在13日升級為政治外交事件,除韓國右翼到中國使館前示威外,青瓦台官員稱,韓總統李明博可能推遲或取消明年一月對中國的訪問。13日的韓國媒體到處瀰漫著鼓動對華強硬的聲音,有議員還要求中國派出弔唁代表團慰問受害者家屬。
事件升級
官方表態
12月12日晚,韓國海洋警察廳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艘中國漁船目前仍然在出事海域,韓國海洋警察廳正在努力將船拖回警察廳基地,進行詳細調查。等待進一步結果出爐後,韓國海洋警察廳才會根據調查結果做出進一步反應。仁川海洋警察局的工作人員稱,這名據稱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民目前否認自己殺人。警方在其駕駛艙發現兩把刀。
民眾抗議
13日,韓國首府首爾有部分韓國民眾在中國駐韓使館外悼念12日中韓漁業衝突中身亡的韓國海警李清浩。據韓聯社、“NEWSIS”新聞網、“MONEYTODAY”新聞網等韓國媒體訊息,針對一名韓國海警特攻隊員日前被中方船員刺死一案,韓國一些“保守團體”當地時間13日下午在中國駐韓大使館前舉行示威。
“LightKorea”、“大韓民國在鄉京友會”等團體300多人13日下午2時許在位於首爾鐘路區的中國大使館前集會示威,譴責“中方船員殺害韓國海警”,並要求中國“立刻道歉”。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主張韓國政府以“軍事手段”強硬應對中國漁民;有人稱“中國政府必須向殉職警員補償,並立刻道歉”;還有人稱“若中國政府不道歉,將在全韓國境內發起抵制中國產品”。
當日大約300名示威者,包括退伍軍人,在首爾的中國大使館門外,高喊中國人是海盜等反華口號。他們又在中國國旗上噴上抗議字句,有示威者向喪生的海警獻花躹躬致敬,其間有抗議民眾企圖闖入中國大使館,與在場的警察發生推撞。更有一名示威者用私家車撞向防護使館的警方大巴,他其後被警方拘捕。
媒體叫囂
韓國《國民日報》社論稱,中國漁船像蝗蟲陣一樣涌到韓國西海(即黃海)專屬經濟區掃蕩,甚至揮舞兇器抵抗盤查。他們繳納的保證金太少,害怕外交摩擦的韓國政府對施暴者的處罰也過輕,結果導致中國政府和漁民瞧不起韓國,反而“賊喊捉賊般”批評韓國監管“太野蠻”。該社論還稱,既然中國漁民在抓捕現場像打仗般殊死抵抗,韓國就套用準戰爭方式進行鎮壓,並明確告訴中國“韓國今後將以野蠻程度進行對應”。韓國《世界日報》當日社論更為極端,稱“如果韓中外交努力打水漂,也就是韓國明確表明必須動用自衛權守衛領海的時候。瘋狗只能使用棍棒來對付”。
韓國《朝鮮日報》題為“韓處理海警被殺案不應手軟”的社論稱,中國漁船變得越來越兇猛,他們配備竹槍、斧頭、鐮刀、鐵管等武器,為防止警察登船,還會在船邊插上鐵簽或圍上鐵絲網。韓國海警雖然攜帶手槍、電子衝鋒鎗、橡膠彈發射器、電棍,但真正開槍只有今年3月的那次。社論呼籲,“韓國政府應緊急分配預算,大幅擴充艦艇數量,並賦予海警現場決定是否動用武力的許可權”。
韓聯社13日稱,韓國執政黨大國家黨一名參議員稱,中國政府應派出一個弔唁代表團,對韓國遇難海警家人進行客氣的慰問。韓《國民日報》則聲稱,中國的最初回應讓韓中所謂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黯然失色,因此“不能放過傲慢放肆的中國”。
審判結果
2012年4月18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在413號廳對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某涉嫌刺死韓國海警一案進行宣判。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最新動態
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一審判處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30年監禁。國際法專家余敏友表示,韓方的判決中方肯定不能接受。因為中韓在事發區域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韓方不能用單方面適用的“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4月19日,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因刺死一名韓國海警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30年監禁。程大偉說,“我是腦瓜一熱,過度緊張。當時出於害怕,想揮刀保護自己,我有刀,他們就上不來,就不會打我了。我從沒想過殺人。”
中方回應
調查真相
2011年12月12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韓國海警與中國漁民發生衝突致人員傷亡一事,劉為民透露,中方已注意到有關報導,正在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中方願與韓方密切配合,共同妥善處理。劉為民表示,中韓兩國已簽署漁業協定,就漁業生產和管理作了相應安排。中方主管部門已多次採取措施,加強對漁民教育和對出海漁船的管理,制止越界捕魚和違規操作現象發生,同時希望韓方能充分保障中國漁民的合法權益,並給予應有的人道主義待遇。中方願與韓方共同努力,推動中韓漁業合作繼續健康發展。
13日,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有關事件造成韓海警傷亡,中方對此表示遺憾。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目前中韓雙方有關主管部門正在密切溝通,抓緊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中方願與韓方積極配合,儘快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否認有罪
死亡版本
仁川海警搜查科長安成植稱,“根據韓國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確認,認定李青浩警官是被程大偉拿刀刺中腹部導致大動脈出血過多而死亡。殺人工具是在駕駛艙內的一把25厘米長的刀”。目前這一缺乏證據的一面之詞對媒體推測死亡原因及本詞條名稱產生明顯的誤導性影響。
國際媒體對此卻有多種不一樣的聲音。有報導認為事件真相目前僅有韓國輿論的一面之詞,尚不清楚。海上糾紛最大的難點在於取證,除非一方有完備的視頻或圖像記錄,否則真相便難說清。日本媒體報導稱,中國駐韓大使張鑫森12日已敦促韓國政府提供影像證據,以儘快處理相關事宜。
目前,還沒有事發地的詳細坐標,因此不能確定中國漁民是否侵犯了韓國的管轄海域,如果輕率地說中國漁民侵犯韓國的管轄海域,顯然根據不足。法國《20分鐘報》稱,此次事件發生在靠近朝鮮的韓國西海五島海域,事發地不在韓國專屬經濟區內,而是中韓兩國漁業協會規定中規定的“暫定措施水域”,因此執法權問題存在爭議。
首次出庭
據韓國YTN電視台報導,韓國仁川法院15日對扣押的9名中國船員發布拘捕令。中國船長程大偉的罪名是“殺人”,但程大偉否認“殺人事實”。15日下午,被抓的中國船長程大偉及另外8名船員在仁川地方法院接受調查。韓國媒體拍攝的照片顯示,程大偉戴著白色口罩,在警察押送下進入法庭,他太陽穴附近有擦傷,眼部一大塊淤青非常明顯。其他中國船員都身披黃色馬甲,戴著手銬。程大偉一直否認“殺人事實”,但韓國國家科學搜查院的檢驗結果足以證明他“殺人”。韓聯社說,仁川地方法院15日晚做出裁定,對9名中國船員發布拘捕令,程大偉的罪名是“殺人”,其餘8名船員的罪名是“妨礙特殊公務執行”。
仁川海洋警察署19日對中國船長程大偉(42歲)實施了現場取證。 報導稱,程大偉當天上午10時身穿黑色上衣和褲子,臉戴口罩,抵達停泊在仁川海警專用碼頭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在漢語翻譯的陪同下“淡然地重演了犯罪當時的場面”。他在重演過程中不時回答海警的提問,說“警察官(李清好)打了一下我的頭”,“我拿著兇器喊‘不要過來’”。
報導還稱,由於在現場取證之前,程大偉已經“承認犯罪事實”,所以海警的調查主要集中在具體的“犯罪場所和經過”等細節方面。程大偉在30分鐘的現場取證結束之後表示:“由於我的過失導致警官一人死亡、一人受傷,對此感到非常抱歉。”
遣返船員
據韓國媒體報導,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涉嫌刺死韓國海警事件,遭扣押的“魯文漁15001”號其他8名中國船員17日會被遣返回國,8名船員將承擔總共6千萬韓元的擔保金;而“魯文漁15001”和“遼葫漁35130”號的船長仍被扣押,相關案件正在審理。
專家質疑
目前,還沒有事發地的詳細坐標,因此不能確定中國漁民是否侵犯了韓國的管轄海域,如果輕率地說中國漁民侵犯韓國的管轄海域,顯然根據不足。
專家觀點 韓警粗暴執法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