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西安女生退房租遭辱自殺事件

2021年12月12日,西安大三女生程橙(化名)因退房租被房東辱罵挖苦、繼而喝農藥自殺。女孩父母以侵權將七旬房東告上法庭。

2023年4月13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對服毒自殺的西安大三女孩程橙的生命權糾紛案作出判決。一審法院強調“人無德不立”,判房東賠償19萬餘元。房東不服提起抗訴。2024年5月22日,西安中院二審結果維持了原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2西安女生退房租遭辱自殺事件
  • 發生時間:2021年12月12日
  • 發生地點: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
  • 事件傷亡:1人死亡
事件經過,租下房子,退租矛盾,喝農藥自殺,事件處置,搶救情況,相關錄音,起訴房東,一審判決,二審判決,事件回應,程橙母親,程橙閨蜜,房東辯解,社會評論,

事件經過

租下房子

2021年6月11日,程橙在西安市新城區租住了×××苑任某某的房子,租期一年,契約約定,從2021年6月14日起到2022年6月13日止。房租每月1900元錢,押金3000元錢。房租共分兩次交,第一次交房租時間是2021年6月11日,第二次交房租時間是同年11月14日。
12·12西安女生退房租遭辱自殺事件
圖為房屋租賃契約
雙方約定,“在租賃期內,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應按契約約定的一個月租金向甲方(房東)支付違約金,押金不退”。在契約末尾有個補充條款,約定“契約期內,如乙方想要轉租,需要提前和房東協商,如經過房東同意,乙方可進行轉租,轉租成功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以及剩餘房租”。

退租矛盾

程橙的父親說,2021年10月,女兒說想回家了,當月31日,他將女兒從西安帶回商南縣。當時,是他和妻子,以及程橙和她的叔叔4人一起打掃的房間,打掃乾淨後給房東退了房子,房東任某某當時並沒提出問題,只說押金回頭扣完水電費後返還。
根據程師傅提供的女兒手機微信記錄顯示,從2021年11月10日開始,程橙和房東任某某就開始協商退房租和押金一事。此間,女兒也多次從商南縣前往西安,後來他才知道,女兒來西安就是去找房東退錢。
程橙前往曾經的租住處取遺落的物品時,得知房子已經有人入住,便給任某某發訊息,提醒退錢,要退回的有押金3000元錢,水電費470元左右就算500元,還有一個月未住(房租1900元錢)。
任某某認為,叫人打掃衛生、擦玻璃、重設密碼、衛生間花灑漏水、衛生間上的燈掉下來都需要扣錢,他認為只能退還2000元左右。同時任某某說,必須找到中介後才能退這些錢,而雙方表示都找不到彼時的中介了,任某撂下話:“找不到中介2000元都不會給。”
後來,程橙將要退還的錢從3000元降到了2500元。期間,程橙發訊息說,如若不然就要去法院起訴。該訊息激怒了任某某,其發訊息回復稱:“你已經把叔叔說惱了”,表示分文不退,等程橙起訴。
隨後,程橙花200元找人寫了份訴狀,同年12月8日,她來到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繳了66元錢起訴費。之後的一天房東任某某發來的微信言辭激烈,先後出現了“可笑、玩弄、羞恥”等詞,這讓程橙很受刺激。
程橙回復“你不要再刺激我了”,得到的回覆卻是“……叔叔有足夠的耐心等你上(起)訴,因為叔叔還不(知)道打官司怎么打,很希望嘗試一下”。
同年12月9日14時25分,程橙在抖音下單,買了兩瓶“敵草快”。16時57分,在警察的介入下,原本要退3000元押金的任某某,給退了1300元錢。餘下的1700元,任某某認為,房子雖然租出去了,但因為程橙提前搬走、違約在先,剩餘一個月的房租不退還。出租需要重新發布,找中介花掉900元錢,再次租給新房客的時候少收300元錢,再扣除500元錢水電費,這些扣過後,只能退還1300元。
程橙認為退的不夠,繼續向任某某要錢。從聊天記錄來看,被羞辱後的程橙給任某某的微信名改為“不良房東任××”。任某某被問急了,突然回應“你這婊子,我真噁心你”。程橙不斷重複“無良房東退錢”。

喝農藥自殺

2021年12月12日下午,程橙先後發出兩條簡訊,最先收到簡訊的是她的高中同學、閨蜜阿彬,寫著:“我在×××苑×號樓××××,我帶了兩部手機,一部蘋果13,一部蘋果xr,裡面有我和任××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幫我保存好。他說了我死了就會給我道歉,我的行李箱在宮園美禹××××,住的民宿。我的小狗現在和我在一起,你可能要幫我照顧它幾天了。對不起,麻煩你來送我最後一程了。”阿彬看到訊息後,立即給程橙打電話,但始終沒人接聽,她趕緊撥打110報警。當日下午,陝西公安12110簡訊報警台也收到了程橙發來的簡訊,“我現在在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苑×號樓××××。我已經服農藥自殺。現手機靜音,接不到電話,接下來的事情交給你們了,謝謝。我的蘋果13和xr手機螢幕上面都有我父母的聯繫電話。不用送我去醫院了,我不需要搶救,就算搶救也已經來不及了。我只需要任××的道款尚可安息。謝謝你們。”

事件處置

搶救情況

警察趕到後立即將程橙送往醫院搶救。程橙的父親程師傅當天下午5時40分接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自強路派出所民警電話,說孩子出事了。
當天晚上,程師傅和妻子劉女士急匆匆地趕到西安市中心醫院,看到女兒的時候,已經洗過胃了,看著精神也還可以,但很快,他們從醫生那裡得知女兒喝的是農藥“敵草快”,情況很不樂觀,讓他們做最壞的打算。
次日下午兩點多,程橙給父親說了最後一句話“你們一定要給我討一個公道,要房東道歉”,之後便陷入昏迷,再也沒能醒過來。

相關錄音

一段程橙和房東任某某的通話錄音顯示,雙方在通話過程中,程橙稱希望任某某不要再刺激她,如果她死了,任某某是有責任的。
另一段保存日期為2021年12月9日的錄音顯示,程橙給情感電台打電話哭訴,因為和男朋友分手了,所以要退房子。房東拖了一個多月也不給退房租,說話還很難聽,還罵她,稱快要活不下去了。記者從該段錄音中還得知,程橙說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稱其有抑鬱症,但已經好了,可以好好過下去,可房東明知道她不能受刺激還非要刺激她,她去死就是因為任某某,要讓任某某受到良心上的處罰,要讓任某某道歉。

起訴房東

警方認為該事件不屬於刑事案件。程師傅和妻子將所有的錄音及聊天證據予以保存,在處理完孩子的後事後,便起訴任某某,為女兒討說法。

一審判決

2023年4月13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對服毒自殺的西安大三女孩程橙的生命權糾紛案作出判決。
程橙父母認為任某某不願退錢並在明知程橙不能受刺激的情況下,多次以嘲諷、辱罵及喝農藥才退款等言語刺激程橙,致其身心俱疲、萬念俱灰而含恨自殺,起訴房東任某某要求賠償40萬元。庭審播放程橙生前求助情感電台與警方的錄音時,她的母親劉女士多次捂嘴啜泣。
開庭時70多歲的男房東任某某未露面,他的律師認為程橙患有雙相情感障礙,任某某的言行與程橙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程橙去世後任某某承受了內心的煎熬及他人的責難,任某某才是真正受害者,程橙父母的不負責任應對程橙死亡負有更多責任。
雙相情感障礙,是一種既有躁狂症發作,又有抑鬱症發作的常見精神障礙,首次發病可見於任何年齡。當躁狂發作時,患者有情感高漲、言語活動增多、精力充沛等表現;而當抑鬱發作時,患者又常表現出情緒低落、愉快感喪失、言語活動減少、疲勞遲鈍等症狀。
法院認為,任某某與程橙在協商退還租金及押金的過程中,對程橙進行辱罵和挖苦,給程橙的心理和精神造成極大困擾,其言行違反公序良俗。雖然任某某對程橙的自殺行為無法預見,但在程橙反覆提醒不要再對其進行刺激的情況下,任某某不但沒有及時注意、理性溝通,還在明知程橙解除租賃契約的原因系其與男友分手的情況下出言侮辱,其行為具有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程橙作為成年人,對生活中遇到的糾紛,亦應及時調整心態,理性面對。
法院判決: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判任某某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總計17464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合計194643元。

二審判決

2024年5月2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法官認為,房東辱罵房客程某的行為,給程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存在過錯,其行為也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信、友善的價值準則相悖。雖程某系服毒自殺,但房東任某某的行為與程某自殺的後果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故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事件回應

程橙母親

程橙的母親劉女士說,女兒談戀愛,後來分手,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房東卻以此來侮辱她。
法院判決作出後,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了程橙的母親劉女士。劉女士說:“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那陣子她專升本的報名費都交了,後來才知道她為了退租的事報警3次,警方想調解,房東都不露面。”在程橙喝農藥後警方來了解情況時的錄音里,程橙聲音嘶啞、斷斷續續地向警察說:“他很多次說我喝農藥就道歉……”程橙母親數次強調,房東至今沒有道歉。“這件事對她的弟弟妹妹影響很大,等事情都處理完了會按照程橙的遺願把骨灰撒到大海里。”

程橙閨蜜

“2021年10月6日,西安市中心醫院曾診斷程橙患雙相情感障礙。”程橙的閨蜜阿彬向記者回憶說,“她那段時間經過治療其實已經恢復,她本來就是一個特別溫柔、脾氣也很好的人。”作為最後送程橙一程的人,阿彬說她至今都無法想像,身邊的好朋友突然間離開人世,此事對她的影響也很大,之後就離開西安了,“我能做的就是幫程橙照顧好她的小狗。”

房東辯解

一審判決後,記者曾致電房東任某某,他對判決表達了不滿,表示要抗訴。任某某說,女孩喝農藥自殺,付出年輕的生命,他也感到憐惜和難過,但他認為不是因為退房租以及跟他爭吵所致,其自殺的根本原因是病情,直接原因是與男友分手無法排解所致。想不通女孩自殺為啥要讓他來承擔責任。
2024年6月6日,任某某表示要申請再審,他說,“罵人是她先罵的,是她不遵守契約,她應該給我道歉,不能人不在了都是她對,法院判決是道德綁架。”

社會評論

女孩自殺的案例雖然極端,但此事反映的租房亂象問題卻較為普遍。對於該房東的一系列行為,有人就指出:這簡直是無良房東的典型畫像。由於看準了年輕人通常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心態,一些房東巧立名目,發展出了各類“花式”截留租金的做法。比如,退房時稱多年未用、純占地方的“古董電視機”被損壞,若租客不恢復原樣就不退租金;用“衛生不行”“牆面有筆劃痕跡”“鎖有問題”“空調要加氟”等理由隨意扣款,甚至不退押金,還要租客倒補維修費用。
很多年輕人剛剛步入社會,對相關租房規則並不了解,再加上利用法律維權的成本較高,只能委屈地接受“租房都這樣”“能忍則忍”的邏輯。類似亂象,不僅侵犯了租客的合法權益,讓一撥撥開啟租房生活的年輕人成為一茬茬被割的“韭菜”,更會使黑心房東無所忌憚,甚至將羞辱、威脅、恐嚇等租房PUA行為視為常規操作。
租房不該成為讓人處處避坑的糟心事,提升年輕人在大城市的居住環境,減少他們在外奮鬥的後顧之憂,也早已成為社會共識。就租房押金糾紛而言,有必要進一步規範租賃市場,降低維權成本。
有網友就提議,可以探索建立押金專項賬戶託管機制,使租賃雙方的事實關係更加平等,讓房東無法用“拖字訣”和各類奇葩理由拖欠押金。對於頻頻出現被投訴、被起訴問題的房東,相關部門也可通過租賃黑名單等方式進行風險提示,加強對房東的約束力,使其有所忌憚。
此外,對整日在外忙碌的年輕人來說,走法律途徑維權往往耗時耗力,動輒數月的流程也會讓人“勸退”。當大城市租房人群越來越多、租房糾紛越來越普遍,的確有必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仲裁機制。此前,不少地方法院就嘗試通過速裁法庭、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等方式,提升租房糾紛的處理效率。類似的有效經驗,值得被更多地方推廣和落實。
讓年輕人租房更加體面,更加有尊嚴,應當成為社會共同努力的方向。20歲女孩在退房糾紛中“以命相搏”的悲劇,或許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個案,但由此折射的普遍性租房亂象問題,卻不可不察。(中國青年報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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