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分制,桌球運動比賽規則之一。國際乒聯2001年9月1日修訂。一場比賽由奇數局組成,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10平後,先奪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發、接球次序在獲得每2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10平後,每方只輪發一球。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分制
- 屬性:桌球運動比賽規則
- 修訂時間:2001年9月1日
11分制,桌球運動比賽規則之一。國際乒聯2001年9月1日修訂。一場比賽由奇數局組成,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10平後,先奪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發、接球次序在獲得每2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10平後,每方只輪發一球。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