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雅安油罐車爆燃事故

11·7雅安油罐車爆燃事故

2023年11月7日17時40分左右,四川雅安境內一油罐車發生爆炸燃燒,引燃旁邊兩輛貨車。至2023年11月7日,該事故已致2人死亡,另有2名傷者已緊急送醫救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7雅安油罐車爆燃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11月7日
  • 發生地點:四川雅安S8邛名高速名山服務區 
  • 傷亡情況:2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事故原因,相關人員,官方通報,第一次通報,第二次通報,調查報告,

事故經過

2023年11月7日17時40分左右,四川雅安境內一油罐車發生爆炸燃燒,引燃旁邊兩輛貨車。
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名山服務區(成都方向)內一輛危化品運輸車輛發生泄漏,約1分鐘後泄漏氣體發生爆燃,火焰迅速蔓延,兩名民眾受傷倒地。
另有一段監控視頻顯示,兩名男子事發前正在危化品運輸車頂部進行操作,隨後發生氣體泄漏,兩人想將頂蓋重新關閉,但未能成功,隨後發生了爆燃。

事故傷亡

2023年11月7日,據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救援情況,四川雅安S8邛名高速名山服務區(成都方向)內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發生爆炸燃燒事故已致2人死亡,另有2名傷者已緊急送醫救治。
2023年11月7日17時33分,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41萬元。

事故處置

2023年11月7日18時45分,成名高速應急救援已對成名高速成都往雅安方向所有車輛在百丈湖分流,關閉成雅高速上成名高速雙向匝道。
事件發生後,當地迅速組織應急、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還在進行中。

事故原因

經事故調查組綜合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川R88504柴油罐車違法運輸重烴,且罐體呼吸閥不能起到泄壓作用。運輸過程中罐內壓力升高,氣體從罐車頂部油氣回收閥連線管處泄漏。駕駛員、押運員違規處置泄漏點時致重烴噴出,重烴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雲團,遇服務區綜合樓外運行的非防爆製冷設備壓縮機組引發爆炸燃燒。

相關人員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責任人員
何某,事故車輛駕駛員,違法運輸重烴,違規處置泄漏點,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已經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何某權,事故車輛押運員,違法運輸重烴,違規處置泄漏點,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已經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人員
1.袁某棟,通發運業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管理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2.孫某國,通發運業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環保和信訪維穩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3.陶某強,中弘能源公司副總經理兼生產運營部經理,負責公司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4.趙某,寶璐機械公司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主要負責人職責,未安排符合重烴運輸安全要求的車輛承運,未履行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的職責,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5.陳某明,重烴交易“介紹人”。擅自安排柴油運輸車輛運輸重烴,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官方通報

第一次通報

2023年11月7日,雅安市名山區應急管理局就該事故發出情況通報:
11月7日17時40分許,S8成名高速邛名段名山服務區(成都方向),有車輛在服務區內發生自燃。事發後,雅安市名山區委、區政府賡即組織應急、消防、衛健、公安、交運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疏散周圍民眾,高速公安交警對該區域路段進行臨時交通管制。18時50分許,明火撲滅。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傷,2車受損。目前,傷者已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事發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11·7雅安油罐車爆燃事故
雅安市名山區應急管理局情況通報

第二次通報

2023年11月8日,據雅安市名山區應急管理局通報:
11月7日17時32分許,S8成名高速公路名山服務區(成都方向)內停放的一輛運輸危化品重烴的罐體泄漏引起的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3車受損。
經初步調查,當日16時45分許,過境車輛川R885**重型罐式貨車(裝載重烴)經S8成名高速公路進入名山服務區,在服務區保全指引下停入危化品車輛專用停車位。17時28分左右,駕駛員何某、押運員何某某攀爬至罐體頂部作業。17時32分,車罐體頂部出現氣霧並起火爆燃,造成作業的2人死亡;停放於旁邊的過境車輛鄂FL18**重型半掛牽引車(裝載黃磷)起火,並造成駕乘人員劉某、黃某某燒傷;川AFL45**新能源小型轎車受損。
事故發生後,雅安市、名山區兩級政府部門立即組織應急、消防、衛健、公安、交運等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協調高速交警對S8成名高速公路相關路段實行臨時交通管制。18時43分許,明火撲滅。目前,2名受傷人員正在雅安市人民醫院救治。
經省市區聯合專家組現場開展技術鑑定、風險評估,川R885**重型罐式貨車裝載重烴部分燃燒,鄂FL18**重型半掛牽引車裝載黃磷罐體完整無泄漏;經雅安市有關部門監測,周邊環境空氣無明顯變化、下遊河道水質未受影響。目前,剩餘重烴及黃磷罐體由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轉運。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11·7雅安油罐車爆燃事故
雅安市名山區應急管理局通報

調查報告

2024年1月3日,四川雅安應急局發布《S8成名高速名山服務區“11·7”一般爆燃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指出,2023年11月7日17時33分,S8成名高速公路名山服務區(成都方向)發生一起裝載重烴的危險貨物車輛泄漏爆炸燃燒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41萬元。
事故發生後,四川省應急管理廳成立事故調查工作指導組督促指導有關事故調查工作。經調查認定,S8成名高速名山服務區“11·7”一般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運輸危險物品和違規處置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11月7日,2名傷者先被送到名山區人民醫院救治,後於當天轉院至雅安市人民醫院搶救。目前,2名傷者已經轉至普通病房治療。事故發生後,通發運業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定。目前,死者已安葬,家屬情緒穩定。
經事故調查組綜合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川R88504柴油罐車違法運輸重烴,且罐體呼吸閥不能起到泄壓作用。運輸過程中罐內壓力升高,氣體從罐車頂部油氣回收閥連線管處泄漏。駕駛員、押運員違規處置泄漏點時致重烴噴出,重烴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雲團,遇服務區綜合樓外運行的非防爆製冷設備壓縮機組引發爆炸燃燒。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責任人員
何某,事故車輛駕駛員,違法運輸重烴,違規處置泄漏點,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已經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何某權,事故車輛押運員,違法運輸重烴,違規處置泄漏點,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已經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人員
1.袁某棟,通發運業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有主要管理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2.孫某國,通發運業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環保和信訪維穩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3.陶某強,中弘能源公司副總經理兼生產運營部經理,負責公司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4.趙某,寶璐機械公司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主要負責人職責,未安排符合重烴運輸安全要求的車輛承運,未履行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的職責,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5.陳某明,重烴交易“介紹人”。擅自安排柴油運輸車輛運輸重烴,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司法機關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由雅安市應急管理局及相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此外報告還提出了對有關公職人員的處理建議、對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建議和建議公司內部處理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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