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交警獲悉,該局偵查大隊查辦一起群體危險駕駛案,多名嫌疑人在廣深沿江高速上飆車競速,時速達200公里/時,查扣品牌嫌疑車輛12台,帶回13名涉案嫌疑人進行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6深圳沿江高速危險駕駛事件
- 事發時間:2014年11月6日
- 事發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事件簡介,布控查緝,
事件簡介
2014年11月6日中午,深圳交警偵查大隊接報警稱,有多輛跑車在深圳沿江高速飆車,嚴重威脅過往車輛安全,交警偵查大隊立即派員展開調查。在調取了相關視頻後,民警發現7台僅掛有香港車牌的車輛於2014年11月6日12時30分前後從廣深沿江高速前海收費站進入高速,群體高速駛往廣州方向。
報警人張先生在描述事發當日的情景時表示“全身都嚇軟了”。當時,他駕駛一商務車行駛在深圳機場路段,車速為100公里/小時左右,“突然一輛飛馳的小車在我的左邊‘唰’地沖了過去,還沒反應過來,右邊又一輛‘唰’地沖了過去,接著第三輛、第四輛嗖嗖嗖地過去。當時我的車就在晃動,第四輛橙黃色的小車過去時距離我的車最多不到20厘米。我的視力是5.2,想看他們的車牌號碼都看不清。”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深圳轄區30.5公里的道路上,有30個攝像頭全程記錄了該群跑車的行駛過程。從監控視頻畫面可見,這批車輛持續高速相互追趕,任意變道、穿插,初步測算,在西鄉至東寶河段,平均時速達195公里/小時左右。
布控查緝
深圳交警偵查大隊立即啟動查處飆車應急預案,及時通知高速公路公司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並組織警力對該批車輛進行布控查緝。
2014年11月7日上午,交警又接到市民報警稱有香港牌照車輛飆車,經調查發現,有8台僅掛有香港車牌車輛於2014年11月7日11時前後進入廣深沿江高速,按照監控攝像頭的記錄,僅用了7分多鐘,這批跑車就已經到了東莞地界,行駛了30公里路程。根據辦案部門的初步計算,該批車輛在深圳段的平均時速是214公里/小時左右,具體均速及最高時速正在進行司法鑑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通過與海關合作,深圳交警截至2014年11月12日共查獲12輛涉事車輛,另帶回13名涉案嫌疑人,其中11人已經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有2人仍在調查中。
據調查,該批車註冊地為香港,為一次性臨時來粵小汽車,涉案嫌疑人辦理了紙質的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有效期11天)。當事司機稱,香港道路較窄,限速較低,處罰嚴格,於是申辦了一次性臨時入境行駛證,到深圳感受下駕駛樂趣,體驗下巔峰感覺。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