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態度非常堅決。《情況說明》中稱,“面對此部分客戶不合理、不合法的訴求,我司願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對話溝通”,但“受到非法干擾、公司名譽權受到非常損害時,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5深圳龍崗五聯村小區業主維權事件
- 事件時間:2011年11月5日
- 發生地區:深圳市龍崗區五聯村
- 發行原因:樓盤降價維權
簡介,強拒,觀點,
簡介
2011年11月5日,在深圳市龍崗區五聯村,一個非龍崗中心城的區域,萬科清林徑,一個被調侃為“外面是非洲,裡面是歐洲”的樓盤,上演了一場降價維權風波。當日,萬科清林徑二區幾十位業主聚集在清林徑行銷中心,拉起條幅,上書“價格欺詐,還我血汗錢”等字樣,並在銷售大廳高喊“退房”口號。
事件導火索是清林徑近期推出的特價房。10月下旬,萬科清林徑推出了10套110平方米一口價單位,總價150萬,這意味著單價由原來的14000元/平方米降到12000左右,降幅超過10%。維權業主稱,萬科銷售過程中存在價格欺詐。11月5日、6日連續兩天,林園和其他業主們來到清林徑售樓處與萬科討說法。他們提出了換房退房、補現金差額、贈送固定車位或者減免物業管理費、提高家私家電或裝修標準等訴求。
一名在6、7月份購入萬科清林徑的業主在小區論壇里說,要求退房並不僅僅是因為萬科降價,而是購房契約還有諸多霸王條款:如因房屋質量問題或竣工面積誤差不構成拒接收樓的理由、補充協定加注、如因本協定與契約正文衝突、以本協定為準等。
萬科明確拒絕了業主們的要求。
強拒
11月7日,深圳萬科針對清林徑事件發布《情況說明》表示:“投訴客戶所購買的清林徑36、37、38號樓單位早已於8月份全部銷售完畢,並已全部簽署了買賣契約。此批單位與清林徑項目目前在售的單位戶型、面積段、位置均完全不同,價格上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清林徑項目在不同階段針對特定產品所推出的優惠舉措,亦屬於正常合理的市場行銷行為”。
萬科堅決不退房、不補償的態度,也與其他大型開發商如出一轍。綠地集團針對上海米蘭公寓的業主維權事件表示,公司的態度很明確,在契約約定的範圍內解決溝通問題,業主提出的退房和補償沒有辦法做到。龍湖和中海地產的內部人士也表示,公司不會對維權業主進行補償,也不會退房。但具體處理方式會照顧業主們的情緒。
觀點
與2008年萬科降價被指“叛徒”,業主“維權”得到輿論同情的境況不同,針對近期各地的降價退房、維權事件,接受採訪的絕大多數業內人士認為,業主們缺乏契約精神,買房本身帶有投資性質,房價有漲有跌,應該“願賭服輸”。網路調查也顯示,維權業主們並沒有得到輿論和大眾的支持。
來自政府的聲音也沒有站在業主這一邊。10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威表示,如果在購房契約執行中發生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契約約定,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對於業主們擬走法律途徑退房,專業法律人士認為希望甚微。2005年、2008年房價下跌的時期,也曾出現多起因房價下跌業主訴訟案例,極少有業主的退房訴求能獲得法院支持。“除非購房契約上買賣雙方有約定,在房價下跌時可以退房或者退款補償。否則,業主的這種訴求缺乏契約依據”周月萍律師說,這無疑背離了現代社會的法治和契約精神。
“樓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在當前的大環境下,應該成為人所共知的公益廣告。此外,在購買住房時,消費者不妨跟開發商簽訂補充條款,比如對房價下降的約束和退賠事宜等,這樣就可以在房價下跌的時候,讓開發商賠償損失。
網友的評論:“房價下跌是人心所向,業主維權,老百姓終於站在開發商這邊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把畸高上天的房價打回原形吧!”“國家要控制房價,等著買房的也想房價降下來,但開發商真的降了,以前買的又叫虧了,又要維權,這是什麼道理?!這樣房價能降下來才怪呢!要知道房價漲那么快也有這些業主的功勞!”網路近乎一邊倒的言論,讓我們看到了網民對房價下跌與業主維權的不同意見,房價下跌網民歡迎,業主維權則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存在商業欺詐或者質量問題,那么無良的開發商應該承擔責任,給予業主經濟賠償;如果是純粹的商業行為,業主只能自己買單。因此,維權業主得不到支持也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