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妻子楊曉婷起訴離婚,接到法院傳票的丈夫曹小明瘋狂“報復”,將年僅3歲的女兒淋上汽油點燃並燒成重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9陝西寶雞燒傷幼女事件
- 時間:2011年11月19日中午11時
- 地點:寶雞市陳倉區陽平鎮寶豐村
- 犯人:曹小明
- 原因:報復妻子
經過,報復,
經過
2011年11月28日,寶雞市公安局陳倉分局以涉嫌故意殺人,提請批捕曹小明。11月19日中午11時,曹小明出現在寶雞市陳倉區陽平鎮寶豐村岳父楊軍良家裡。他右手拽著嗷嗷大哭的女兒,衝進楊軍良家主臥室。“老子不活了,誰都別想活。”曹小明從上衣口袋裡掏出裝著汽油的塑膠瓶,擰開蓋子,將汽油從女兒頭上淋了下去,迅速掏出一個紅色打火機,準備點燃。
楊軍良撲過去,抓住曹小明的右手,搶奪打火機。瘦弱的他被高大魁梧的女婿踹了一腳後,還是搶到了打火機。曹小明拖著哭喊媽媽的女兒,衝出大門,將女兒丟下,再次向她頭上淋了一瓶汽油,接著往自己身上澆了一瓶汽油,將打火機點燃,伸向女兒。幼小的女兒瞬間成了火人,在地上打滾。
妞妞的命是被鄰居李東讓、表舅楊曉東和外公楊軍良救下的。“火當時大得很,娃全身都燒著了,頭髮糾在一起,滿臉滿頭都是傷,疼得哇哇叫,情景嚇人得很”李東讓回憶。
點燃孩子瞬間,曹小明身上也著了火,被鄰居撲滅沒有受傷。曹小明從人群中跑出來,追上正抱著孩子往村醫療站跑的孩子小姨楊曉敏,企圖從她懷裡將孩子搶過來,大家衝上去,將他牢牢抱住。隨即,楊軍良報警。
經由媒體報導,妞妞得救了。每天很多人給她送錢送物。
報復
要讓妻子後悔一生
女兒被丈夫焚燒時,楊曉婷已經10天沒同丈夫和女兒聯繫。為躲避丈夫無休止的暴行,她躲在了距離娘家80公里外的寶雞市一家酒店上班。20天前,她和父母來到丈夫家所在地鹹陽市旬邑縣法院,遞交了一份離婚起訴狀,要和丈夫曹小明結束4年夫妻關係。11月8日,她在QQ上給丈夫留言說:“這次是死也不回頭了,實在是無法忍受你的長期毆打。”“孩子我來養,家裡所有財產都給他,就是希望他能同意離婚。”25歲的楊曉婷身材不高,結實、秀氣。她只想得到平靜的生活。
慘劇發生後,曹小明被抓後,告訴陽平鎮派出所民警,焚燒女兒就是為了報復妻子,“讓她後悔一生”。曹小明交代,路過一家加油站時,他用飲料瓶灌了三瓶汽油,決定找到楊曉婷後,在岳父母面前一人一瓶,同歸於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