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湖南永州銀行搶劫案

11·10湖南永州銀行搶劫案

2005年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高大亮、朱庭中闖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上嶺橋鎮信用社港子口分社,搶走20餘萬現金,並開槍殺害3人。2006年11月21日,高大亮被抓獲。12月6日,永州市公安局宣布該案成功告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0湖南永州銀行搶劫案
  • 案件性質:持槍搶劫殺人案
  • 發生時間:2005年11月10日
  • 發生地點:湖南永州市冷水灘區上嶺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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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05年11月10日早上7時20分,犯罪嫌疑人高大亮、朱庭中駕駛機車竄至該市冷水灘區上嶺橋鎮信用社港子口分社,搶奪剛剛送到裝有20餘萬現金的錢箱,女營業員莫曉輝奮力保護錢箱,並大聲呼喊:“有人搶錢啊!”周圍民眾聞訊趕來自發參與保護國家財產行動。犯罪嫌疑人將莫從門市拖至大街,莫不畏強暴牢牢抓住錢箱毫不鬆手,這時朱、高兩名犯罪嫌疑人掏出手槍向莫連開兩槍致其當場死亡。聞訊趕至的冷水灘區三多亭社區居委會支書陳本亮、梅灣街道辦事處計生幹部何蘭君在攔截歹徒過程中,被歹徒槍擊,送醫院搶救無效犧牲。朱、高乘機駕車逃走,搶走現金20餘萬元,從而造成震驚全省的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
見義勇為社區幹部犧牲見義勇為社區幹部犧牲
女營業員護公款血染錢箱
早晨7時20分,永州市冷水灘區信用社工作人員送款到上嶺橋信用社港子口分社,像往常一樣將錢款箱交給了分社女營業員莫曉輝。沒想到,兩名歹徒已經尾隨而至。兩名男子衝進了港子口分社,拿著一把手槍,威脅莫曉輝將錢交出來。莫曉輝不肯,兩名歹徒竟然闖進櫃檯內開始強搶。莫曉輝一邊與歹徒搏鬥,一邊大聲呼救,但畢竟人單力孤。兩名歹徒將死死抓住錢箱不放的莫曉輝拖了20多米遠,來到了門市外的非機動車道,那裡停放著一台歹徒準備逃跑用的機車。
莫曉輝的呼救聲引來了附近市民的注意,緊臨著信用社的一粉店的女老闆揮舞著一個掃把沖了過來,另外一些市民也紛紛趕來幫忙。見勢不妙,兩名歹徒對莫曉輝就是兩槍,一發子彈打中了她的胸部,一發子彈打中了她的頸部,莫曉輝當場身亡。
兩幹部擒凶喋血街頭
10日早上,何蘭君是為了計生方面的一些工作來找陳本亮的。港子口信用分社就在三多亭社區辦公樓的一樓。當幾人正在商議時,聽到了莫曉輝的呼救聲,就沖了出來,陳本亮和部隊轉業的何蘭君沖在最前面。看到歹徒搶劫的場面後,陳本亮從地上撿了塊磚頭就砸了過去,當陳本亮撿起第二塊磚頭時,槍聲再次響起。這次,歹徒連開5槍,陳本亮和何蘭君的胸部均被擊中,在被送到附近的永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後,都因搶救無效於上午10時身亡。
永州警方全面展開偵破
10日上午7時32分,永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指派冷水灘公安分局梅灣派出所處警,同時向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公安分局領導進行了匯報。
接到報告後,永州市委副書記鄧三龍、永州市公安局局長秦伍生等領導先後趕赴現場,調集了100多名民警展開偵破工作。接到匯報後,永州市市委書記曾慶炎要求竭盡全力,不惜一切代價追捕兇手。鄧三龍也要求公安機關全力以赴組織精兵強將追逃,積極發動民眾提供線索,認真做好死傷者的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同時,接到匯報後,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朝維、刑偵總隊總隊長孫湘隆已經趕到永州指揮破案。
當記者趕到現場時,警方已經將現場封鎖,正在對案發現場進行仔細的勘查。記者隨後從永州市公安局獲悉,此案被定為永州市“11·10”特大惡性持槍搶劫殺人案件。

案件結果

2006年12月6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備受社會關注的持槍殺死三人、搶走信用社現金20餘萬元的“2005.11.10”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直接指揮下,經過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民警1年又18天的艱辛努力,終於成功偵破。
犯罪嫌疑人高大亮被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高大亮被警方抓獲
警方追兇:破損夾克衫鎖定劫案兇手
此案立即引起省公安廳和永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永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特偵組並調集2000名警力展開調查,並初步掌握了兩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徵和槍枝類別等六條線索。2006年10月31日,特偵組從20餘萬條信息中查獲一條重要線索,通過查證鎖定犯罪嫌疑人高大亮。
11月10日,當地民眾在冷水灘某山坡發現了破損的銀行錢箱。辦案民警趕到現場查看後,確認該錢箱的確是案發時被搶走的,錢箱上還找到一件破損的“金霸”牌夾克衫。在調查後,民警發現這個牌子的衣服銷量很小,銷售地就在浙江杭州的中國絲綢城,根據該線索,民警很快確認衣服的主人就是高大亮。就在此時,嫌疑人帶著女友突然潛回祁陽老家。11月21日辦案民警在祁陽縣將高抓獲,在上門搜查後,民警驚喜地發現高大亮的家中有同樣品牌的衣服。民警立即對高大亮進行突審,在證據面前,高大亮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了犯罪經過。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高大亮,男,36歲,湖南省祁陽縣浯溪鎮人;另一犯罪嫌疑人朱庭中,男,28歲,江蘇省沐陽縣人。兩人在搶得現金逃跑過程中,朱庭中的槍枝走火將自己打傷無法行走。高大亮害怕被拖累竟將朱庭中槍殺。隨後,高大亮將同夥的屍體和槍枝埋藏在山中的一塊土裡,自己則帶著現金逃往雲南,並且化名高宇(音)躲了起來。經過DNA測試,民警最終確認高大亮就是當天劫案的嫌疑人。
指認現場:搜到槍枝、子彈和同夥屍骨
11月29日,公安民警在冷水灘區珊瑚鄉四丘田山上密林中找到了被高大亮殺害的同夥朱庭中屍體和兩枚彈頭,12月1日,在金屬探測儀的幫助下,又在祁陽縣大華山叢林中繳獲被高大亮精心藏匿的槍枝5支和十多發子彈。而在離此不遠處,民警也發現了高度腐爛的朱某的屍骨。後經省、市公安刑事技術部門鑑定,確定高大亮、朱庭中作案無疑。
刑事技術人員對朱庭中屍體進行檢驗刑事技術人員對朱庭中屍體進行檢驗
高大亮說手槍和子彈是他在西南邊境花2萬餘元購買的,在此之前,他和朱某多次到信用社踩點。案發當天早上他負責望風和接應,朱某則闖進門市搶劫。所搶錢款已經無法追回,高大亮已被永州警方刑事拘留。為此,這起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歷時1年又18天成功偵破。

案件審理

2007年10月26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大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了高大亮搶劫銀行、故意殺人、非法買賣槍枝彈藥及被告人龍冬生、雷湘祁非法買賣槍枝彈藥一案。永州中院院長熊春明擔任審判長。庭審還邀請了10餘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旁聽,旁聽席座無虛席。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8月至2005年11月期間,被告人高大亮單獨或者夥同朱庭中,分別在長沙市開福區、永州市冷水灘區、東安縣、婁底市雙峰縣等地,瘋狂持槍搶劫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或金店,先後作案7次,共搶得現金及金器價值2173794.31元,並致3人死亡;2005年11月10日,在搶劫冷水灘區上嶺橋信用社港子口分社後的逃離途中,朱庭中由於槍枝走火,擊傷了自己的小腹。11月12日清晨,高大亮見朱庭中傷勢嚴重,奄奄一息,遂朝其後腦開了一槍,致其當場死亡;在此期間高大亮經犯罪嫌疑人龍冬生、雷湘祁介紹,從緬甸非法購買了2支制式手槍和160餘發子彈。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該院認為,被告人高大亮夥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採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且至人死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高大亮積極參與,與同案犯朱庭中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且開槍打死2人,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高大亮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高大亮、龍冬生、雷湘祁非法買賣槍枝、彈藥,其行為均已經構成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在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犯罪中,被告人高大亮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龍冬生,雷湘祁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據此,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人高大亮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被告人龍冬生,犯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被告人雷湘祁,犯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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