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中國籍女子在緬甸綁架事件

2023年10月8日,胡新華的女兒在高棉金邊開設的超市內遭人綁架。他先後向高棉當地警方及深圳警方報警,兩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但失聯三個多月的女兒依舊沒有訊息。

2024年1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愛聯派出所民警回應極目新聞記者,此案還在調查,辦案民警與報案人之間的溝通暢通,會將相關情況及時反饋給報案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8中國籍女子在緬甸綁架事件
  • 發生時間:2023年10月8日
  • 發生地點:緬甸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關聯人員,

事件經過

遭遇綁架
當地時間2023年10月8日下午4時32分許,一名頭戴黑色鴨舌帽、體型偏胖的男子打著電話走進超市。1分鐘後,胡春曉走到超市貨架區,該區域為監控盲區,該男子緊隨其後。沒過多久,另一名男子也進入超市,徑直走向監控盲區,之後還匆忙鎖上了店門。
2023年10月8日當晚8時許,兩名男子帶著女兒離開了超市,之後再無音信。為了尋找線索,胡新華特意查看了超市過去30天的監控,“從9月20日開始,一直到出事當天,都沒見過這兩名男子出現過。我女兒應該也不認識他們,否則男子進入時,她不會那么警覺地把手機特意放到桌子下面。”
2023年12月29日,胡新華反映的胡春曉在高棉金邊被歹徒綁架失蹤一案,已立案調查。
事後曾發信息
胡新華的兒子胡軍(化名)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姐姐還未結婚,母親隔三岔五都會與姐姐聯繫。2023年年10月10日,母親因為聯繫不上姐姐,還給他打來電話。於是他給姐姐發微信問“你這兩天沒跟家裡聯繫”,見姐姐遲遲不回復,胡軍又多次撥打了微信語音及視頻通話,可對方還是沒有接通。直到10月11日凌晨,姐姐才回復文字稱“一直在聯繫”,胡軍收到訊息後立馬撥打語音、視頻通話,對方沒有接聽。10多分鐘後,對方又文字回復“我來泰國了這邊信號不好連線不上”,胡軍詢問“不能語音嗎”,對方稱“我都打了一天了連線不上,放心吧沒事”“有信號就不錯了,這邊的信號塔出問題了”,之後再無回復。
胡新華稱,女兒出事後不僅給她弟弟回復了信息,還曾給她在金邊的朋友發過語音。胡新華提供的視頻顯示,2023年10月11日凌晨,胡春曉的朋友給她發訊息,要求她說話證明是胡春曉本人,否則就報警,胡春曉語音回復“不然還能是誰”。
胡新華到高棉後了解到,女兒出事後,也曾給她雇的店員發過信息。視頻記錄顯示,當地時間2023年10月9日上午7時50分,胡春曉詢問店員是否已到店,並稱她出門了,店門忘鎖,要求店員把門鎖上,休息不營業。店員發語音詢問為何不營業,胡春曉語音回復“關好門不營業,我在外面”,店員又詢問她去哪裡了,胡春曉回復稱“我朋友帶我看病來了,你不用過來了”。當天下午4時15分,胡春曉的微信發了一個收款二維碼給店員,店員稱“今天轉不了,等晚一點我再轉”,胡春曉又指定給一個賬號轉5400美元。
徵集線索
“她的聲音相比以前少氣無力,有種很無奈的感覺。”胡新華說,女兒出事後,他也倍感無力,高棉警方至今沒有給出結果。數日前,他便自行發布了懸賞信息,希望得到關於女兒的有效線索。
胡新華發布的懸賞信息稱,能夠提供受害人包括兩名綁匪真實有效的線索和下落者,家屬願予以10萬至20萬元人民幣的酬謝金。

事件結果

 2024年1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愛聯派出所民警回應極目新聞記者,此案還在調查,辦案民警與報案人之間的溝通暢通,會將相關情況及時反饋給報案人。

關聯人員

受害人
胡春曉,女,1986年出生,祖籍在河南商丘。2007年前後,女兒從鄭州一所大學畢業後,跟隨他前往深圳工作,戶口也轉到了深圳。2019年前後,女兒在深圳一家工程公司擔任會計,該公司在高棉有工程項目,女兒被公司派往高棉工作。
10·8中國籍女子在緬甸綁架事件
胡春曉
受害人父親
胡新華,男。得知胡春曉出事後,他辦理護照,於去年10月31日抵達了高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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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弟弟
胡軍(化名),男,事後三天曾於姐姐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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