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2年2月期間,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尤俊傑先後6次在以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名義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的過程中,採取偽造公司審計報告、提交虛假的公司財務報表和貴州茅台酒銷售發票、酒類流通附隨單以及將554箱假冒50年貴州茅台酒作抵押擔保等方式,騙取銀行貸款總計18500萬元,造成銀行實際損失總計5800萬元。
2014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對被告單位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尤俊傑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31假茅台騙貸2億元案
- 主要人員:尤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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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尤俊傑,浙江台州人,靠酒類貿易起家曾經身價上億,其本人和公司也入選過浙商全國500強。尤俊傑2010年之前一直在做實業,名下有多家公司,涉及銷售、建築、科技等多個行業。其中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營業執照上,均有酒類許可證。他代理的是五糧液、貴賓茅台等名酒。
2010年,飛天茅台的價格不斷飆升。尤俊傑貪圖房地產市場的暴利,決定:投身房地產開發行業。為了獲取更多的資金,尤俊傑想到用假茅台到銀行騙貸。
案件詳情
2010年至2012年期間,貴州仁懷農民盧友德以300餘元的成本價自製“50年53度‘飛天’貴州茅台”後,以每箱9000元至1.1萬元(6瓶裝)的價格,將1400餘箱茅台分多次銷售給尤俊傑與安徽籍小酒商張海彬,銷售額總計1500餘萬元。而後,張海彬再將這些白酒以每箱1.8萬元的價格,分多次銷售給尤俊傑,銷售額總計2500餘萬元。尤俊傑在購得上述白酒後,陸續以每箱14萬餘元至20萬元的價格作為質押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或沖抵債務。
這批假茅台讓盧友德、張海彬都發了一筆財。盧友德搖身一變成了當地的富翁。張海彬也從中獲利上千萬元。而尤俊傑騙取貸款進軍房地產市場後,並不順利,貸款也一直拖欠著。2013年5月,銀行見尤俊傑遲遲不還貸款,就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
2014年10月末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對被告單位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尤俊傑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