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岳陽縣殺人案

10·30岳陽縣殺人案

2013年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為達到泄憤和敲詐勒索錢財的目的,以送其上學為由,將同村同組的3名小學生騙上車後,先後將三人殘忍地殺害並拋屍。11月9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岳陽縣筻口鎮10·30綁架(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張某已經被岳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30岳陽縣殺人案
  • 日期:2013年10月30日
  • 性質:事件
  • 地點:岳陽縣
案件背景,案發過程,調查分析,

案件背景

張興艷,男,現年33歲,高中文化,農民,湖南省岳陽縣筻口鎮人。因建房風水一事與被害人張小文(文中被害人及其家屬名字均為化名)的家人存在多年的矛盾,張興艷一直懷恨在心。2013年10月,生意虧損的他遂起意綁架張小文,以達到泄憤和敲詐勒索錢財的目的。

案發過程

犯罪嫌疑人張興艷,男,33歲,系筻口鎮南源村九組居民,與被害學生系同組同村。2013年10月31日早上6時許,張興艷駕駛自己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在筻口鎮七市村離失蹤學生家不到一公里的叉路口,將張某某、劉某和張某騙至車上,然後,經過臨湘市長塘鎮、桃林等地。因張興艷與被綁架人相識,張興艷將張某某、劉某、張某先後在臨湘市忠防鎮和白雲鎮公路邊山林中殺死。目前,被綁架學生的屍體已經找到。

調查分析

2013年10月30日早晨6時多,筻口鎮南源村張斌和張文武兩家三個子女張某某(男,8歲)、劉某(女,8歲)、張某(女、9歲)離家到鄰近的臨湘市長塘鎮托壩中心國小上學。上午學校發現張某某、劉某、張某三人均未到校,家人與學校尋找未果確認失蹤。
接警後,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及時派人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加強監督。。詢問失蹤學生家庭成員,走訪民眾和其他學生,調取相關視頻,摸排可疑人員。岳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派出專人上案偵查。
10月31日23時許,張興艷用準備好的手機卡,聲稱三個小孩在自己手中,以此為由向張小文、劉梅梅的爺爺張偉勒索90萬元。
11月1日上午,公安機關鎖定犯罪嫌疑人張興艷。
11月1日下午3時許,將逃竄至岳陽市區琵琶王立交橋旁一家茶樓的張興艷抓獲歸案。
公安機關於11月8日下午以張興艷涉嫌綁架(殺人)罪提請批准逮捕,該院通過縝密審查案卷,提審犯罪嫌疑人,迅速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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