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鄭州聖菲城小區一位老人因小區電梯故障被夾身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8鄭州聖菲城電梯夾人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10月28日
調查報告
2022年3月,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金水區聖菲城小區“1028”電梯事故調查報告》,金水區聖菲城小區“1028”電梯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事故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事故電梯製造單位均對此起事故負有責任。
調查報告顯示,技術專家組通過現場勘察、視頻、詢問筆錄、模擬試驗以及對事故電梯的門鎖交流接觸器技術鑑定,排除電梯制動器失效導致事故的可能,排除轎、廳門門鎖迴路短接的可能。轎、廳門門鎖交流接觸器不能正常釋放,是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電梯已投入運行14年,設備自然損耗,零部件老化,轎、廳門門鎖交流接觸器出現故障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水區聖菲城小區“1028”電梯事故調查組認定,此次事故性質為技術事故。在此次事故中,事故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河南太極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存在履行特種設備使用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未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電梯安全管理員落實職責不到位、未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及電梯安全應急救援演練等問題,事故發生後,未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是事故次要原因,作為事故發生單位,負主要責任。
與此同時,金水區聖菲城小區“1028”電梯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河南愛梯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履行電梯維護保養責任不到位,未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維護保養電梯,電梯維護保養人員配備不足,存在部分維護保養人員未取得資格證、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作假、內部管理不規範、相關維護保養事項核對不準確等問題,對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未及時進行詳細記錄,是事故次要原因,負次要責任。
此外,金水區聖菲城小區“1028”電梯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電梯製造單位新康路電梯(天津)有限公司,履行電梯製造企業職責不到位,未對其製造的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是事故次要原因,負次要責任。
調查報告提到,建議河南太極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河南愛梯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等責任方,嚴格依法依規落實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加強日常巡查巡檢,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保障電梯安全運行。同時建議監管部門加強對電梯安全監管的力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督促指導電梯使用單位、 維保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跟蹤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