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瓦房店居民樓燃氣閃爆事故

10·24瓦房店居民樓燃氣閃爆事故

2021年10月24日5時30分許,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市鐵東街道辦事處文聖社區一居民樓發生燃氣閃爆事故。

截至2021年10月24日,該起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24瓦房店居民樓燃氣閃爆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10月24日
  • 發生地點: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市鐵東街道辦事處文聖社區一居民樓
  • 傷亡情況:2人死亡、7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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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1年10月24日5時30分許,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市鐵東街道辦事處文聖社區一居民樓發生燃氣閃爆事故。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10月24日,該起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

事故處置

2021年10月24日,明火已被撲滅,搜救工作已結束。傷員均已送醫救治,周邊民眾已緊急疏散並得到妥善安置,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事故調查

2022年1月7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了《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是一起由504室住戶燃氣泄漏引發的燃氣安全事故。
報告認為,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504室住戶使用不合格灶具連線膠管,且膠管使用年限超期,在較低溫度下,出現脆性開裂,致使燃氣泄漏室內形成閃爆氣體,與明火點燃後產生閃爆。燃氣用戶安全意識淡漠,燃氣使用完畢後,未及時關閉燃氣管道灶前閥門、使用不帶熄火保護灶具等。
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是大連新世紀燃氣有限公司在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方面雖然開展了入戶檢查,並對504用戶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了告知,對504用戶拒不整改,只關閉閥門未採取強制停氣措施。資料顯示,2021年共有三次271號樓504住戶安檢記錄。2021年1月23日14時29分安檢員上門安檢,到訪不遇,在用戶門上張貼安檢聯繫單。5月10日,燃氣公司安檢員至504入戶收費300元燃氣費,並安檢,發放安全宣傳材料,講解安全用氣常識。7月15日,燃氣公司開始在花園南門周圍進行老舊燃氣表更換安檢工作,發現504用戶膠管老化,灶具無熄火保護,要求用戶整改,504住戶為租戶,拒絕整改,拒絕簽字,要求找房東,公司工作人員關閉該用戶表前入戶閥,至於事故調查中發現用戶表前入戶閥呈開啟狀態,因504住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原因無法調查。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線管等。因此504室住戶(劉某某,女,王某某,男)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因兩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大連新世紀燃氣有限公司作為燃氣經營者,發現燃氣用戶存在安全隱患,雖然採取一定措施,沒有確保全全隱患消除。由瓦房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給予大連新世紀燃氣有限公司行政處罰,相關責任人由企業進行調查處理。對於查明事故發生的街道、社區和瓦房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存在的問題,建議交由市紀委監委調查處理(另行公布)。報告還對杜絕類似事故發生提出了防範措施和建議。

事故原因

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504室住戶使用不合格灶具連線膠管,且膠管使用年限超期,在較低溫度下,出現脆性開裂,致使燃氣泄漏室內形成閃爆氣體,與明火點燃後產生閃爆。燃氣用戶安全意識淡漠,燃氣使用完畢後,未及時關閉燃氣管道灶前閥門、使用不帶熄火保護灶具等。
燃氣公司曾於7月到504室進行過燃氣表更換安檢工作,發現504用戶膠管老化,灶具無熄火保護,要求用戶整改。但504用戶為租戶,拒絕整改拒絕簽字,燃氣公司工作人員隨即關閉了504用戶表前入戶閥。至於事故調查中發現該用戶表前入戶閥處於開啟狀態,因504住戶在事故中死亡無法調查。調查組認定,燃氣公司只關閉閥門,而未對用戶採取強制停氣措施,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責任

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線管等。因此,504室住戶(劉某某,女,王某某,男)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因兩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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