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凌晨,北京首鋼工學院發生一起兇殺案。白天在學校跑步時發生的小小身體碰撞,引發了北京首鋼工學院3個學生當晚在宿舍樓內的互毆,1名男生持刀扎死2名同學。
2015年5月25日,北京一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振智有期徒刑十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11北京首鋼工學院兇殺案
- 造成後果:2人死亡
- 發生地點:北京首鋼工學院男生宿舍
- 發生時間:2014年10月11日凌晨1時40分
起因,一審宣判,
起因
多名同學的證言顯示,事發前一天下午,死者王某在操場上進行50米跑體能測試時,突然有一人橫穿跑道,王某躲避不及摔倒在地擦傷了胳膊和膝蓋,到醫務室治療後已無大礙。而事發當晚,王某和同寢室的林某等一起在外喝酒時,林某得知此事,堅持要為王某打抱不平,遂前往劉振智的宿舍找其算賬,並最終引發血案。案發後,記者曾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據死者林某的同學介紹,三人此前並不熟悉,也沒有發生過矛盾。
男子劉振智,是遼寧鞍山市人,今年剛滿22歲周歲。2012年,他從老家考入北京首鋼工學院,就讀於建工系建築工程管理專業。
據檢方指控,劉振智於2014年10月11日凌晨1點左右,在學校學生公寓的宿舍內,因瑣事被同學林某拉拽,在此過程中,劉振智手持摺疊刀被拉出宿舍,在樓道內與林某和王某發生衝突。其間,劉振智持刀將林某和王某扎死。林某遇害時只有17歲,王某剛滿20歲。
庭審中,劉振智表示認罪,但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也不是自己先動的手。劉振智稱,事發當晚,他正在寢室睡覺,宿舍門突然被踹開,一名陌生男子衝上來用拳頭打他,並伸手拽他下床。他沒有出去,這名男子就抓著他蓋的被子出去了。不一會兒,陌生男子再次進來,直接把他拉下了床。因為不知道對方的目的,劉振智出宿舍門時順手拿上了平時用來削蘋果的摺疊水果刀。
“在宿舍門口沒說兩句,我們就打起來了,他們打得我抬不起頭,我實在忍不了了,就揮了刀。”劉振智說,自己闖禍後,先回到寢室,給遠在老家的母親打了電話。家人得知後在電話里勸兒子自首。於是劉振智主動向警方自首。
因被害者存在過錯法院作出從輕判決法庭上,劉振智稱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他說自己一個人在寢室睡覺,莫名其妙地被拉出去打,他認為事出有因,希望法官能夠給自己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如果事情能夠重來一次,他會在處理問題上更理智。同時,他還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
死者家屬向劉振智提出高額賠償。林某的父母索賠280餘萬,王某的父母索賠240餘萬。對此,劉振智的律師表示,劉振智的父母均為鞍山市的普通工人,收入水平不高,但已盡最大努力湊錢。林某和王某的父母則當庭表示拒絕調解,並希望能夠嚴懲兇手。
劉振智的律師還提出,林某、王某對案件的發生具有重大過錯,劉振智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其有自首情節,且劉振智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沒有前科劣跡,因此希望法院能夠從輕處罰,建議法院對劉振智判處緩刑。
一審宣判
2015年5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首鋼工學院扎人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振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劉振智屬於自首,積極賠償,認罪態度好,因此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對於律師防衛過當的辯解,法庭不予認可。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振智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賠償死者家屬總計1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