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故,後續,
事故
據多位目擊者稱,事發車輛為一輛從荊州前往神農架的荊州籍雙層臥鋪車。事發路面距河面有幾十米落差。車輛側翻墜河後受損嚴重。
另據參與救援的消防和交警等部門介紹,出事客車準載35人,實載34人。截至當晚20時,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1人失蹤,17人受傷。16名死者中,有14人為事故當場死亡,2人在救治過程中因傷勢嚴重死亡。記者從收診傷者的興山縣人民醫院外科了解到,17名傷者多數為重傷,目前醫院正在全力救治。
消防官兵及救援人員利用繩索在事故現場救援。
後續
事故原因還在調查當中。公安部門通報,肇事司機供述事發地點交通情況不太擁擠,路面情況正常。有關部門將在車輛打撈起來後進行詳細調查。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事發地點為長下坡後的一個急轉彎,路邊多根防護欄已被撞彎。墜河處有明顯油污。會議還通報,出事車輛來自荊州九州旅行社,為荊州區管轄民運運輸企業,具有客運資格。2008年7月12日,該公司車輛載旅遊團在黃柏河大橋墜河,造成9人死亡的慘劇。
10月2日上午,記者在湖北省興山縣召開的“荊州市旅遊客車墜河事故通報會”現場了解到,1日發生的客車墜崖落水事故已確認16人死亡,19人受傷。35名乘客中有3名分別來自香港、澳門和汶萊。據荊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江漢介紹,此次事故涉及荊州區18個家庭,多數乘客是邀約聚餐包車外出,司機一家3口也在車上。
死者善後處理工作也在緊張進行。荊州市組成專班迅速趕至興山,開展家屬接待安撫和理賠工作。據了解,出事車輛已投保,相關保險公司決定預付賠款300萬元。
有家屬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署名筆錄,記載了荊州市政府工作人員的承諾,“賠償事宜沒談好,未簽協定,死者遺體不火化;對遇難者家屬看望期間,由荊州政府負責安排住宿生活;對傷者做到全力救治”。但家屬們說,這些天,無論旅遊客車公司還是荊州市政府都沒有代表露面,直到前兩天有自稱是街道辦事處的人來“講價”。他們的價格,就是38萬塊錢,安葬費、死亡賠償金、撫養和贍養的費用,都沒有,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什麼都沒有,反正一刀切,就是38萬。你願意簽就簽,不願意簽就自己去打官司。
從10月1日事故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星期,在這14天中,對於極度悲痛的家屬們來說,應該是相當漫長,家屬們表示,無人過問食宿還在其次,不願主動火化,實在擔心無人承擔責任。遇難者家屬告訴記者,他們也一直沒有見到事故責任書。至於大家關心的賠償價格,接受採訪的家屬代表胡庭新先生說,沒有得到具體的解釋。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應該在事故責任明確之後由事故責任雙方協商確認,長期受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北京方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弘晟說,任何強迫的條款都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