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湖南湘潭母親抑鬱自殺案是指湖南湘潭岳塘區納帕溪谷小區,一位患產後抑鬱的母親攜兩個年幼的孩子從13樓跳下,3人無一生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6湖南湘潭母親抑鬱自殺案
- 時間:2017年1月6日
- 地點:湖南湘潭
- 遇難:3人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事件影響,
事件背景
湖南湘潭一母親產後抑鬱。
事件經過
2017年1月6日湖南湘潭岳塘區納帕溪谷小區,一位患產後抑鬱的母親攜兩個年幼的孩子從13樓跳下,女子和2歲多的孩子當場死亡,只有幾個月的幼兒送醫治療後身亡。母親姓賀(音),事件時30歲,家庭條件良好。
事件結果
疑似跳樓女子發布在朋友圈的遺書。遺書長達15頁,稱自己28歲時因懷孕倉促與只相處3個月的39歲丈夫謝先生結婚,結婚後因家庭各種矛盾患上產後抑鬱,而丈夫在婚後曾對她進行家暴,她與公婆關係也十分惡劣。
遺書中,女子多次表明自己與丈夫謝先生以及他的原生家庭三觀不合,稱“哀莫大於心死”。因“實在忍受不了”,她在離生日只有一周前選擇結束生命,並帶上一雙兒女,“在我看來,孩子在一個經常吵架的家庭也不會健康成長。”她的遺書之後在朋友圈被瘋狂轉發。
遺書全文如圖。
事件影響
遺書中詳細的記錄了一個絕望母親的心路歷程,邏輯清晰,有條有理,那些細節不做贅述。當事人的教育背景和成長經歷,怎么會對自己的心理狀態如此無助,看不到一絲的心理支援,如果是尋找專業的心理諮詢要求還比較高,但是連朋友的傾訴也看不到,可以推測其交際圈和內心封閉的程度究竟有多高。
引起產後抑鬱症的病因:1.生物學方面。2.社會因素 。3.產婦心理因素。
產後憂鬱症與產後抑鬱症的關係還不明確,患有產後憂鬱症者不一定發展成產後抑鬱症,但患有產後憂鬱症者發生產後抑鬱症的可能性增加,也有可能一部分產後抑鬱症是產後憂鬱症的較重類型,或是產後憂鬱症發展的結果。
當事人最缺乏的,是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缺乏對自己心理狀態的自檢,針對於產後抑鬱症的心理健康科普,如果跟產檢放在一起,起碼在科普教育的程度上來看普及率會非常廣,很多人會停留在覺察自己心理的不對勁上,但是並不清楚什麼樣的渠道可以的到解決和幫助,如果當時這個當事人去看了心理科或者精神科,很可能結局會完全不一樣。
第二個方面,是需要進行心靈成長的持續性學習,從認識她老公開始,好像美好的生活持續了沒多久就按下了暫停鍵,當事人並不清楚她的婚姻究竟是怎么開始,也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不知道怎么解決,收穫的都是傷害,最後以深深的絕望和憤怒來結局,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需要在我們的教育觀念中插入心理學教育的理念。
這個的實施難度,我覺得比第一條困難百倍,但是意義重大,當我們遇到生活事件的時候,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為什麼不發生那樣的情況?事件的背後,都隱藏著我們的心理認知和行為模式,熟悉本源,才能解決問題。
很多人都會遇到非常坎坷的事情,也有很多人都有想自殺的念頭,有些人挺過來了,有些人正在路上,逝者已去,留給我們非常多的惋惜,留給她家人的,一定有悲痛,生活並不美好,但是也不會是絕望,在絕望中尋找希望,把握生活的意義,活出生命的價值,是生而為人的考驗,也是每一個心理人肩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