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貴州貴陽高速車禍

1·22貴州貴陽高速車禍

2011年1月22日,貴陽市環城高速公路發生5車連環相撞(3輛客車,1輛小車,1輛小貨車)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貴州貴陽高速車禍
  • 時間:2011年1月22日
  • 地點:貴陽市環城高速公路
  • 現場狀況:5車連環相撞
事故簡介,載客情況,相關通報,

事故簡介

2011年1月22日,貴陽市環城高速公路5車連環相撞(3輛客車,1輛小車,1輛小貨車),事故造成7人死亡、24人受傷。因當地媒體透露出事客車從東莞開出,引起東莞方面的高度關注。24日上午,東莞市春運辦公布調查情況,核實該車由深圳觀瀾始發,在東莞樟木頭車站配客20人,未超載出站。

載客情況

客車載42人實載30人
據東莞市春運辦透露,事故中客車車號為貴GBA090,貴州安順佳和運輸公司經營,持“貴州至廣東”省際春運加班證,核載42人,從深圳寶安觀瀾始發,並非此前部分媒體所報導的從東莞始發。
21日上午11時,該車進入樟木頭車站配客,進站人數10人(不含司乘人員),11時15分出站,出站人數30人(不含司乘人員),並未超載出站。
因該事故正在調查之中,具體事故原因有待當地交警部門調查認定,東莞市春運辦表示將繼續跟進此事的調查。

相關通報

五項要求保障春運平安
接到事故報告後,東莞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韓任海、市春運辦主任孔繁斌、副主任羅觀雲立即指示春運辦工作人員展開調查,要求吸取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避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同時,為深刻吸收事故教訓,東莞市春運辦於1月23日向各鎮(街)春運辦下發《關於貴州貴陽“1.22”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通報》,向各鎮(街)春運辦提出具體要求,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一是強化屬地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各鎮(街)春運辦立即召集屬地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主要負責人通報事故情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憂患意識,層層落實安全責任。
二是堅決排查安全生產隱患。要求各鎮(街)春運辦督促屬地客運企業要切實把好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檢查關,確保車輛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途經雨雪冰凍天氣地區的車輛,要準備足夠的三角木、防滑鏈等防滑物資。督促各汽車客運站要嚴格按車輛的載客定額發售客票,認真落實安全車輛安全例檢制度和“三品”查堵制度,嚴禁給安全例檢不合格或證件不齊全的車輛配客,嚴禁超載客車出站,嚴禁旅客攜帶“三品”上車。
三是加強司乘人員安全意識教育。要求各鎮(街)春運辦督促屬地客運企業立即召開從業人員安全會議,通報事故情況,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嚴禁違章駕駛和超速、超載、逾時駕駛。要合理安排駕駛員作息時間,嚴禁疲勞駕駛;無跨省營運經驗或對省外路況不熟悉的駕駛員不得參與跨省營運。
四是加強營運客車的動態監控。要求各鎮(街)春運辦督促屬地客運企業,特別是跨省班車企業要密切關注班車線路途經地區的天氣情況,通過GPS系統、行動電話等設備及時向長途班車駕駛員發布天氣信息和路況信息,提醒司機注意安全駕駛,路面不具備通行條件的,立即停開。
五是重申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重申對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的客運企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責任,該停業整頓的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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