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長垣縣搶劫金店案

1·14長垣縣搶劫金店案

2012年1月14日,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發生一起特大搶劫金店案件,被搶黃金首飾7000餘克,涉案價值200餘萬元。案發後,長垣警方將涉嫌搶劫罪的犯罪嫌疑人趙某、郭某、石某等人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畏罪潛逃,被長垣警方上網追逃。

2019年11月,王某某迫於壓力到公安機關投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對其夥同他人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4長垣縣搶劫金店案
  • 案發時間:2012年1月14日
  • 案發地點: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
  • 涉案價值:200餘萬元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

案件經過

2012年1月14日,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發生一起特大搶劫金店案件,被搶黃金首飾7000餘克,涉案價值200餘萬元。

案件處置

案發後,長垣警方將涉嫌搶劫罪的犯罪嫌疑人趙某、郭某、石某及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粟某、李某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河南內黃人)畏罪潛逃,被長垣警方上網追逃。
2018年1月6日,長垣微警局發布《撲克牌通緝令》,王某某系“黑桃12”。
2019年7月23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聯合發布了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內黃警方與長垣警方多次登門,向王某某家屬宣講《通告》精神,迫於壓力,王某某於2019年11月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對其於2012年1月14日夥同他人搶劫價值200餘萬元的黃金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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